海陆丰农民运动的三个阶段(下)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22-6-22 10:44 编辑海陆丰农民运动的三个阶段(下)
——纪念海陆丰农民运动兴起100周年陈治赠 2022年6月22日
四、海陆丰农民运动第一阶段的兴起、鼎盛与终结。
彭湃在海陆丰组织农会一开始就是公开的社会活动。在《不朽的丰碑》一书以及历来的宣传材料中随处可见。第一阶段的农运,经历了3次挫折和2次发展高潮。
彭湃开始组织农会,主张“所取的政策:(一)对付田主。(二)对付官厅。即经济的斗争与政治的斗争并进,使农民有经济斗争的训练及夺取政权的准备”【《丰碑》第26页】。因强烈的政治倾向与安居乐业的地方环境不相符,社会和家庭一下子无法接受。“县城内的旧派,谣传彭湃发狂了”,彭湃数代和睦的大家庭也随后解体(分家),彭湃的母亲周凤,就曾责骂彭湃是“败家儿”。彭湃脱下白通帽和洋服,换上粗布衣裳,不辞劳苦到龙山、赤山等近郊农村发动农民组织农会,收效甚微。海陆丰农运开局不利,这是第一次挫折。
正当彭湃发动农民组织农会处于艰难处境的关键时刻,陈炯明公开站出来支持。1922年5月27日,《广东群报》发表了陈炯明对记者的谈话:海丰当前的急务,当用全力注重生产方面,而増加生产又不能不先整顿交通,所以公路之建设为不可缓。至于社会方面,则宜采用化私为公的方法,“即于此时宜组织一个建设生产分配事业的社会(会社),此社须将权力义务事业规定清楚,然后向各处募集会员,多一些会员入会,便多一些社会实际活动家。社员资格不必限于籍贯,尤其不必限于男女,但有生产能力即可加入”。陈炯明特别强调:“此种运动不仅发展于都市,即海陆丰的农村,亦不妨试办。将来规模愈趋愈大,则现时社会一切私人得享之权利,如教育、职业、娱乐、艺术等等,不难充化为社会公共所有”【《陈炯明集》增订本下卷第944页】。陈炯明公开申明支持在海陆丰的农村试办“会社”的明确态度,彭湃在海陆丰开展农民运动有了明确的方向和坚固的支撑点。彭湃艰辛的付出,才换来振奋人心的成果。1922年7月29日,赤山约6位佃耕农民来到彭湃的住宅——“得趣书室”,成立了海陆丰第一个农民协会。1922年秋后,彭湃当众烧毁自已分家所得的田契,牺牲个人利益为佃户谋福利,引起強烈反响。
1922年冬第一次制定农会的纲领有17项内容:1、防止田主升租;2、防止勒索;3、防止内部竞争;4、凶年呈请减租;5、调和争端;6、救济疾病;7、救济死亡;8、救济孤老;9、救济罹灾;10防止盗贼;11、禁止烟赌;12、奖励求学;13、改良农业;14、增进农民智识;15、共同生产;16、便利金融;17、抵抗混战【《丰碑》第15页】,不仅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获得了家庭的支持和资助。掀起了海陆丰农民运动的第一次高潮。农会组织很快遍布海陆丰,波及惠潮梅,震动全中国。1923年元旦,赤山约农会发展壮大为海丰县总农会,彭湃为会长,杨其珊为副会长。会员人数达2万户,10多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1/4。由于陈炯明的支持,彭湃想组织一个极巩固的“秘密团体”的初衷,才得以变成了公开的、大张旗鼓的农民运动。“六人农会”才能以其星星之火,点燃了海陆丰农民运动的燎原之势。
1923年3月间,海丰发生农会提出减租,田主提出加租的“粪质田”租金纠纷案。所谓“粪质田”,是指土地贫瘠的边远低产田。佃户向田主批耕时先交银两为质。田租长期不变。双方约定如没有欠租,田主不能收回耕地,也不能加租。此项田租比较便宜,对佃户有利,耕此田历数百年者有之。
据称:海丰县城内的地主朱墨,因要对公平区黄坭乡余坤等6个佃户加租。余坤等6个佃户以所租之地系“粪质田”为由拒绝加租,并将租田退还。朱墨以余坤等佃户交还的租田不足丘(亩)数,“佃灭主业”为由,将余坤等人告上法庭(法庭执事为彭湃同学)。朱墨因在当庭无法提供业权证据败诉。田主方面认为:农会实行共产公妻,运动法官,欺负地主,吾辈以钱买地,向政府纳粮,业从主管,天经地义。彭湃煽惑无知农民,希图不轨,若不早为对待,吾业主之损失,抑政府之危险有二,小则粮不能完,国库恐慌,大则他们随便可以作反。于是,城厢各地500余名田主组织粮业维持会与农会对抗。就该案质询法庭“受农会运动,不顾业主血本”,申请再审。法庭再次开庭。粮业维持会派出七八十名代表参加旁听。因朱墨提供了业权和事实依据胜诉,法庭将余坤等6人收监,以便追回田产。彭湃认为“法庭玩视法律,擅自押人,违法已极,以执法者而违法,民众当不认其为执法之官,非诉以武力不可”。他极力宣杨:这不是佃户个人的事,是“我们农民一阶级的事”。佃户如失败,10余万农友皆失败,佃户如胜利,就是10余万农友的胜利。生死关头,海丰农会应全力以赴,连夜派出40人下乡通知农民进城。第2天,彭湃带领6000多农民前往法庭请愿示威,“连衙门的栏杆及吊灯都毁烂了”。法庭不得己,放出余坤等6人【《丰碑》第131-139页】。冲突发生后,田主一方如丘景云(彭湃老师),政府一方如王作新等电告陈炯明及广东审判厅,称“农会造反,擅拥衙门,强劫人犯”。海丰农会与地方当局的关系剑拔弩张。这是海陆丰农运第二次挫折(据《海丰县志》第709页:王作新是1923年5月—1924年7月任县长。此时县长应为吕铁槎)。
海丰粮业维持会,早在1911年底由陈炯明支持诞生的民间自治组织。认为法庭裁决不公,要求再审,派员出庭旁听,无疑是正当的举措。农会拒绝承认法律裁决,从而引发了海丰农会与海丰法庭的冲突,所涉及的是法律裁决是否公正的问题,与粮业维持会无关,更谈不上与农会对抗。
陈炯明一生,始终立足于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他所主张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虽本着以维护各行各业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终极目的,但天平一方始终是向劳苦大众倾斜。解决广州工人大罢工和香港海员工人大罢工,他是这样做。这次海丰农会与田主因“粪质田”租金纠纷案而引起的政民冲突,他也是这样做。“粪质田”租金纠纷案发生后,陈炯明建议时任海丰县长吕铁槎,组织主佃双方,粮业维持会和农会各派代表实地堪测,佃户归还隐瞒的“粪质田”丘(亩)数,继续承租,田主不得加租而平息。1923年4—5月间,彭湃专程赴香港,向陈炯明报告海陆丰农运的发展情况。陈炯明明确表态:反对田主加租,支持农会减租,“我回去海丰一定要减租,你们可努力进行”同时,捐港币100元(时价折200大洋)给海丰农会作经费【《丰碑》第157页】。再次表明了陈炯明对农会的支持。
陈炯明支持农会的态度,有效地缓解了障碍彭湃开展农运的压力。海丰农会如虎添翼,掀起海陆丰农民运动的第2次高潮。正如彭湃所说:“农会在此,可说是一个风平浪静的时期,所以得以从容的做宣传及训练农民的工作,并发展农会组织”【《丰碑》第138页】。
1923年5月,海丰、陆丰、惠阳三县农会会员达20多万人。海丰总农会改组为“惠州农民联合会”,彭湃为会长 。7月,“惠州农民协会”改组为“广东省农会”,彭湃为执行委员长。海陆丰农民运动发展到了鼎盛时期。
陈炯明偏袒农会冲击法庭,无形中助长了彭湃的激进情绪。农会有恃无恐,发展到挑战政权。1923年8月16日(农历七月初五),发生因减租引发政民冲突的“七五农潮”。时任县长王作新发出布告宣布取缔农会,有声有势的海陆丰农民运动跌入低谷。这是海陆丰农运第三次挫折。
“七五农潮”发生当天下午,彭湃赶赴老隆,8月23日(旧历七月十二日)抵达老隆向陈炯明面陈一切,要求支持。陈炯明当即向海丰当局发出电报,措辞委婉,表示了支持减租的鲜明态度,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海丰县长王作新接到陈炯明的电报,即释放了被捕的农民25人(22位是农会职员,3位是殴打承批商、暴力抗租的北笏乡农民),其中黄凤麟、杨其珊、洪廷惠三人,因坚持“要求王作新恢复农会后始愿出狱,否则惟有农会头(指彭湃)命令叫我们出始愿出”的态度不愿出狱。被判处了半年监禁【《丰碑》第56页、60页】。
1923年9月初,彭湃回到海丰,“即召集海丰各乡代表会议,到会有80余人,比前更活跃些,还有农民陆续来入会者”。为解救黄凤麟等三人出狱,彭湃与李劳工再赴香港,一是找林晋亭,请他催促陈炯明解决释放三名在狱农友。二是募捐,支持在狱农友的生活。在香港一个多月,彭湃等是住在黄毅办事处。黄毅,广东清远人,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彭湃称:黄毅“系《国华时报》记者,陈炯明的走狗,与湃从前在东京同学”。“此处是陈炯明机关报办事处,为陈秋霖、陈伯华所时常来住,他们办事在楼上,我们住楼下”。林晋亭、黄毅几次致电陈炯明,得不到回复。又由于在香港认识的人少以及无人同情,仅在人力车夫(多为海陆丰籍粤军退伍兵)中募集到港币80元。林晋亭、黄毅建议彭湃直接赴老隆请求陈炯明解决。10月中旬左右,彭湃再赴老隆【《丰碑》第169-170页】。
事实上,为了释放在押农民,陈炯明已经给王作新“去了几次电报”,催促放人,但没有收到王作新复电。直到数日前,王作新才复电称:“已判了半年监禁”。陈炯明深感为难,他倡导依法治国,并在广东付诸实施,他不可能、也不敢公然藐视法律,将业经司法程序判决的案件推翻。陈炯明仍向彭湃承诺:对于三位在狱农友的释放问题,不日赴汕头顺道回海丰时才办理【《丰碑》第171页】 。
1923年11月16日,陈炯明改变了顺道回海丰的计划,彭湃、李劳工随同陈炯明抵达汕头。陈炯明并没有忘记办理释放在狱农民的问题。他告诉彭湃:“这件事现在只有分散绅士的计划,由我先写信叫我的六叔(陈开庭)不要理,同时并写信劝导老绅士动以利害,使他势力分散,就易于进行”。次日,决定带彭湃一同到惠州,让彭湃向军需处长支取20元供零用。后又改变主意,决定让彭湃留在汕头开展农运。目的是:1、“联络各县农会声势来援助海丰农民”。2、“借以筹款救济海丰在狱农友”【《丰碑》第172-179页】。
陈炯明的威望以及支持彭湃的明确态度,为彭湃在潮汕地区开展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彭湃轻而易举的组织了惠潮梅农会。期间,彭湃随时向陈炯明报告运动进展情况,陈炯明又及时发电报给予明确的指示。不仅促使潮汕地区的农民运动蓬勃发展,也达到了声援海丰、救助在狱农友的预期目的。
彭湃在《海陆丰农民运动》一书中说:“这个时候,因我是海丰人,以素崇拜官僚的潮汕人,当是要看重我。于是乃出发澄海、潮安、潮阳各县联络,其旧式的先成立恵潮梅农会筹备处于汕头,再联合五华的农会,并定期开各县代表大会。计当时加入者有:海丰、陆丰、惠阳、紫金、普宁、惠来、澄海、潮阳、潮安、五华10县。并向潮梅总指挥(指潮梅镇守使洪兆麟)立案。并一面电告陈炯明以发展之状况,并说农民群众已渐觉醒起来。又一方面向各机关捐(募)款,初时甚难着手,后陈炯明自惠州来电,语意说得非常赞同,而实不主张有农会之组织,在不知陈炯明的心内藏甚么东西的人,是绝看不出陈炯明是厌恶农会的。我们就把这封电报登在报上,并派员向各机关捐(募)款,各机关长官以为陈都赞同,乃纷纷捐款,约可得千元(银元)。但交实得五六百元。乃一面寄回海丰去,并一面将当地农民运动如何进步,如何发展之速以电报告陈炯明,陈炯明以为农会由海丰而发展于潮梅,竟有十余县,并且有数十万会员,彭湃此人若不加以注意,将来是足以东江之患的。所以陈炯明时常都有电来惠潮梅农会给湃,意在向我们联络”【《丰碑》第173—174页】。
彭湃所述证明,惠潮梅10县数十万普通的老百姓、各机关的长官、乃至潮梅总指挥,是冲着陈炯明极力支持彭湃的明确态度,才去支持彭湃的。粤东(北)十余县,是凭借陈炯明的威名组织农会的。
1923年12月下旬,陈炯明电召彭湃到惠州。彭湃途经海丰歇脚。这是彭湃自“七五农潮”发生后第二次回海丰。手中持有陈炯明给彭湃的电报,头上戴着惠潮梅农会的花环,堂而皇之。王作新、钟景棠对彭湃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彭湃如是说:“我们何以敢回海丰呢?就是陈炯明一共打了十几个电报请我们去惠州共商革命大计”。还有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我们不但(没)因海丰农会解散之后而消沉,并且因解散之后而联合10余县的农民(虽不十分可靠,但声势足以夺人)结合了一个惠潮梅农会,已经令人注意不小,并且汕头的报纸时常登农民运动的消息,所以海丰的反对派,觉得我们有了更大的势力”。“所以我们一到海丰,就宣传这两件事实,就可以自由行动,王作新的通缉等于消灭”。“王作新闻我们回海丰,竟对人说:彭湃本人我是十二分拜服的、不过他做事过激,我是他的母舅,本来是很好的亲戚”。“钟景棠在海丰,闻我们回海丰,也派了一个他的亲信人彭某到来我住处”,约请彭湃面谈,辨明自己支持农会的一贯态度,指责王作新谎报军情,涂乌了自己的招牌。钟景棠致函通知彭湃:“王县长已准释放农民,请速觅商,盖章前来保领为要”。因此,要求彭湃出面恢复农会的农民络绎不绝,以致彭湃“几有应接不暇之势”。恢复农会只是时间问题。陈炯明致电彭湃,称不日回梓,要彭湃不必来惠。彭湃将陈炯明“不日回梓”这一“最妙令人痛快异常的消息”,“乘机天天下乡宣传,乃整理会务,并组织临时办事处于得趣山房,于是四方八面都活动起来”【《丰碑》第60、第176-178页】。
1924年1月底间(旧历1923年十二月底)陈炯明“回海丰过春节”。彭湃专程到梅陇(现梅陇镇)新寮桥(地名,离县城20里),组织五六百人的欢迎队伍,手持小旗排列于路旁。杨其珊致欢迎词:“600余人是各乡代表,欢迎总座回梓,请许立农会”。陈炯明当即表态:“工商学都有会,农民哪能无会”!陈炯明回到海丰,彭湃成了将军府第的常客,恢复农会成了两者的话题。彭湃计划:“各约农会先恢复,等到出(明)年各约农会恢复齐,然后恢复县农会”【《丰碑》第180页】,得到陈炯明的支持。海丰地方当局,绅士,田主,也就是所谓整个“反动阶级”,几乎没有人持公开的反对态度。海丰农村各地恢复农会的工作紧锣密鼓,一帆风顺。1924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四),捷胜(现捷胜镇)农会率先恢复,彭湃赴捷胜祝贺,回来即到将军府报告陈炯明。并决定3月17日(旧历二月十三)恢复海丰总农会。
1924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七日),陈炯明离开海丰赴河源。面对孙中山第一次东征,海丰农会命运发生逆变。1924年3月17日,海丰总农会恢复,连续3天演戏庆贺。到了3月21日(旧历二月十七日),也就是陈炯明离开海丰刚好1个月,海丰县长王作新又贴出报告,再次宣布取缔农会,复活仅4天的海丰总农会夭折。宣告陈炯明支持下的海陆丰第一阶段农民运动终结。
图为赤山约农会旧址——龙山“灵雨庵”及“ 天后宮”赤山约农会、海丰总农会史迹陈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