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医疗腐败顽疾
与以往收受红包等方式相比,在医药购销环节做手脚、拿回扣的形式更为隐秘。药品回扣式销售是个公开的秘密。部分医药商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来医院,给医生、科室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送信封装好的现金,金额根据受贿者职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且他们一般混在患者队伍里面,很难被辨别出来,因而监管也成了难题。
在医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上攫取私利,医院多付的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患者,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而在实际操作中,瓜分医药购销回扣这块“蛋糕”的利益群体,远不止临床业务医生和相关负责人。
医院财务科原科长刘某荣主要负责医院各种收入、支出、预算等财务管理活动,尤其在供应商的发票入账、对账、回款上,他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为了能尽快拿到“回款”、回笼资金,供应商千方百计地巴结讨好刘某荣,准时准点地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奉上“诚意”,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他非法收受供应商等人贿送的现金和购物卡等财物,合计48万余元。
从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利益链条较长,往往“查处一个带出一串”。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关键少数”没有管好自己,把医院管理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成为医药企业的“主攻对象”。
与其他行业相比,医疗行业由于专业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为明显。部分医生通过比患者拥有更多疾病信息的优势,提供昂贵而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甚至以多种方式套取医保资金,侵吞群众的“救命钱”。
套取医保资金的方式包括虚假病历、冒名顶替、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等。具体“套路”表现为:量身定做“假病历”,通过挂床住院、虚记医疗服务费用套取医保基金;擅自篡改病种,把不能补偿的病种改为补偿范围内的病种,“违规”住院;故意把病情讲得非常严重,开大处方,将只需门诊的病开成需要住院的病,把小手术改成大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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