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政和路等六条路段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事项公示
本帖最后由 苜蓿656 于 2022-7-18 14:19 编辑尊敬的车主: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构建我市完善的停车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出行品质,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公共停车资源,鼓励机动车快停快走,提高路边公共停车泊位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缓解“停车难”民生实事工作落实落细,根据市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第十七次周例会会议精神,现就汕尾市城区政和路等六条路段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日公示,自2022年8月2日起正式收费运营。公示路段
重点区域是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在市区内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的城市道路路段。 非重点区域是指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公示定价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汕尾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21〕499 号)政府指导价制定。 重点区域路段
非重点区域路段
温馨提示
1. 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 大车、超大型车等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小车泊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3. 对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机动车辆按应缴纳停放服务费的 9 折计收。4. 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路段门前停放的,对就诊者、住院病人及家属凭当日门诊、住院部结账票据、就诊证明等按所属路段收费标准的 50%计收。5. 请各位车主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关注公众号“汕美通”,后续将推出相关优惠活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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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9 318 096
免费时段工作日:20:00至次日8:00非工作日:20:00至次日9:30收费主体汕尾市智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示方式线上公示:通过“汕美通”公众号、全市相关媒体平台等发送公示推文。线下公示:在收费路段立价格公示牌、向车主和市民发放宣传单等。意见和建议相关权利主体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swzhjtgs@163.com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个人意见须附上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须附上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路段街景
公园路
政和路
香洲路
湖滨大道
文明路
显达侧路相关链接《关于完善汕尾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21〕499 号)http://www.shanwei.gov.cn/swdpb/zwgk/0200/0202/content/post_784101.html
来源:汕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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