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林业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促进特色林业产业发展
7月14日—17日,汕尾市林业局在陆河县举办汕尾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创新林业经营方式宣传培训活动。参训人员为全市林业系统业务骨干、部分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及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人员共40多人。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深入分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问题,持续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
宣传培训活动邀请了省林业局、省林科院等专家进行授课,课程涵盖林改制度及集体林木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油茶苗木培育及种植技能、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技能、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等方面内容。
参与此次培训的林业龙头企业人员表示,对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有了全面了解,在与村集体或个人签订林地林木流转时要做好办理批准、登记、备案、审查、审核等手续,防止出现无效合同,避免企业利益受损。同时,也认识到如何更好地依法利用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同样,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国家发展木本油料背景和发展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油茶育种与栽培管理技术有了系统的认识,对今后发展油茶产业带来的增产增收充满信心,并计划改造低产油茶林为优质品种,实现更大亩产价值。同时,还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的优势,可利用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独特的生态环境,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建设,实现提高林地经济效益,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共同提升。
此次培训,使广大林业企业进一步掌握了油茶苗木培育及种植技能、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技能等方面内容,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还有学员表示,对集体林木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纠纷调处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范围、纠纷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认识,有利于今后在集体林木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中及时化解,有利于维护基层社会基本面稳定。
【记者】彭骏
【通讯员】张国栋
来源:南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