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行程轨迹的通报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2-10-6 10:24 编辑2022年10月6日,我县在外市协查人员排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女,住在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绿美环科楼(汉宫养生堂),10月3日、4日、5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返回海丰后主要活动轨迹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外出、返海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备行程,积极配合防控措施;持续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县;遵守防控要求,关注健康码变化;持续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卫生习惯,落实一米线、带口罩、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特此通报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6日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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