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汕尾市民网”网站“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联系查阅。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电话:0660-3408649传真:0660-3408333电子邮箱:hhwfdgs@163.com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遮浪街道汕尾电厂基建楼邮编:51662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各环境要素的最大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田墘街道、东洲街道、遮浪街道等及下辖范围。建设单位现依法征求上述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汕尾市民网”网站“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期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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