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点墨 发表于 2022-11-3 09:53:16

吃喝有风险,管好自己的嘴


2018年上半年至2018年中秋节前后,某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某先后4次在该场所接受王某组织的宴请,相关费用4000元均由王某承担。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钱款予以收缴。这就是典型的吃喝有风险例子,所以,我们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的嘴。刘某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一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据查,刘某先后4次接受王某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的宴请,饭菜、酒水等费用均由王某承担,消费共计4000元,就餐前后刘某未支付任何费用。虽未发现刘某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王某及其经营的企业谋取利益或提供便利等问题,但王某企业业务范围与刘某职权紧密相关,存在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

二是在“一桌餐”场所吃喝,存在规避监督的主观故意。据王某自述,其“一桌餐”场所主要用于“招待生意伙伴或个别领导干部喝茶、吃饭、喝酒”,“领导干部愿意来我这儿,也就是图个说话方便、随意自在,时间上也比较自由。外面的饭店人多,又什么人都有,没有来我这里舒服”。刘某也承认,选择在该场所就餐,主要是因为“每次就是我们几个朋友,比较方便,不像外面的饭店人来人往惹人注意”,“不可能有陌生人进去”。

综上,刘某存在规避监督的主观故意,应从严查处,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自觉。

违规吃喝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上存在偏差。在一些人看来,吃点喝点是人之常情,“无酒不成席”;有人觉得“吃点喝点不是什么大事”,禁止大吃大喝“纯属小题大做”。还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要么觉得“严管了这么多年,紧绷的弦该松一松了”,要么觉得自己私下里吃点喝点,没人查、没人管,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让一些人敢于漠视纪律、规矩,敢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而一些地方执纪不及时、不到位,或是执纪偏松、偏软,更导致了一些人对纪律、规矩、制度缺少敬畏之心,助长了违规吃喝之类歪风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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