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的通报
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的通报2022年11月15日,我县在集中隔离场所医学观察人员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男,于11月12日从外地搭乘G813次高铁抵达深圳,后乘车闭环返回海丰集中隔离,11月12日、13日、1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1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该人员无我县涉疫场所,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医学观察。
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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