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656 发表于 2022-11-23 21:16:55

【收费标准调整】汕尾市城区政和路等六条路段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事项公示

本帖最后由 苜蓿656 于 2022-11-23 21:18 编辑

尊敬的车主:
       按照汕尾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构建我市完善的停车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出行品质,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公共停车资源,鼓励机动车快停快走,提高路边公共停车泊位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缓解“停车难”民生实事工作落实落细,根据市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第十七次周例会会议精神,汕尾市智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日通过公众号【汕美通】推文、全市各类媒体平台推文和视频、收费路段价格公示牌、宣传单派发等线上和线下方式开展关于汕尾市城区政和路等六条路段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公示活动,并已于2022年8月2日正式启动收费运营。
       根据文明路、公园路、政和路、香洲路、显达侧路、湖滨大道首批6条路段632个泊位自2022年8月2日以来的收费运营情况,综合广大车主诉求、意见建议和运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体现智慧停车作为民生项目的本质属性和国有企业为民服务的宗旨,经汇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现将原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原重点区域路段免费停车时长“15分钟以内免费”为“30分钟以内免费”。
二、调整原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累进式加价收费时段“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为“超过5小时后每30分钟”。

       以上调整详见下方【汕尾市路边停车收费价格公示牌】红色方框处。

公示路段

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7日公示,自2022年12月8日起启用新收费标准。公示期间按照原价格标准落实收费服务。
公示路段




重点区域是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在市区内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的城市道路路段。

非重点区域是指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

公示定价

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汕尾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21〕499 号)政府指导价制定。

重点区域路段



非重点区域路段



温馨提示

1. 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 大车、超大型车等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小车泊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3. 对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机动车辆按应缴纳停放服务费的9折计收。
4. 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路段门前停放的,对就诊者、住院病人及家属凭当日门诊、住院部结账票据、就诊证明等按所属路段收费标准按5折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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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9 318 096

免费时段
所有路段:30分钟以内免费
工作日:20:00至次日8:00免费
非工作日:20:00至次日9:30免费
收费主体

汕尾市智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方式

线上公示:市政府网站、国资委网站、【汕美通】公众号、全市相关媒体平台等发送公示推文。
线下公示:在收费路段立价格公示牌、向收费路段周边车主和市民发放宣传单等。
意见和建议

相关权利主体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swzhjtgs@163.com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个人意见须附上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须附上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路段街景



公园路



政和路



香洲路



湖滨大道


文明路



显达侧路

相关链接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http://drc.gd.gov.cn/gfxwj5633/content/mpost_4038132.html
2.《关于完善汕尾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21〕499 号)
http://www.shanwei.gov.cn/swdpb/ ... nt/post_784101.html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汕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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