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行程轨迹的通报
关于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行程轨迹的通报2022年11月26日,我县在外市返海人员落地检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对此,市、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管控、流调溯源、追踪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个案已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女,住在海丰县附城镇新兴小区,11月20日至23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25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1月25日
17:58至19:22 从外市搭乘高铁G6083(02车厢)到汕尾火车站。
19:23至19:40 搭乘网约车(粤NQD711)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黄码核酸采样点。
19:40至20:20 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黄码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20:20至21:00 搭乘网约车(粤NWK870)到海丰县附城镇新兴小区家中,之后无外出。
11月26日
3:20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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