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关于陆丰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2月2日,我市在重点地区返陆人员中发现3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个案。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一)陆丰市湖东镇定壮村委会割美村一巷5、6号,二巷2-4号,三巷3、4号,四巷1-4号,五巷1-4号,六巷1-4号为临时管控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陆丰市湖东镇定壮村委会割美村(除以上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二)陆丰市东海街道锦绣花园市场路1-5号为临时管控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陆丰市东海街道月桂中路-东海大道-月桂西路北-锦绣花园(除以上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
以上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综合服务热线:0660-8984112(陆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60-8132501(湖东镇人民政府)0660-8991330(东海街道办事处)医疗保障热线:0660-8905684(陆丰市人民医院)0660-8271616(湖东镇卫生院)0660-8829282(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热线:18819537715(陆丰市人民医院)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2月3日来源:陆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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