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
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海丰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志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和2021年春节前,时任海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志胜,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000元。吴志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吴志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海丰县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火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2月,时任海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火木,为补贴其本人在内的3名工作人员当年度下乡、加班等费用,经请示时任县司法局局长林惠迎同意,以办理调解案件 “以案定补” 名义违规发放补贴1万元,其中刘火木个人违规领取3000元。2022年9月,刘火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工会主席林细胄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间,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工会多次违规给职工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发放履职费,共计25.24万元。该医院工会主席林细胄负有直接责任。林细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林细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梅陇镇梅兴小学党支部原书记、校长骆军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骆军海在担任梅陇镇梅兴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违规收受5名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共计2590元;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梅陇镇梅兴小学违规发放教师绩效工资17432元,骆军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骆军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骆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海城镇长埔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谢火宣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谢火宣担任海城镇长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用集体资金给村“两委”干部发放误工补贴、征地补贴、计生奖励、年终奖等补贴,共计29.96万元,其中谢火宣个人违规领取5.63万元。谢火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谢火宣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依然我行我素,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引领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为镜鉴,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严守纪律要求,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县、镇两级纪委要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重处理,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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