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们这里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但是在夜里我们还是能看到璀璨的烟花的。那么,这是什么人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不禁锢燃放烟花爆竹吗?其实这是禁止不了的,因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众之意,人民之声!
其实我很感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执行能力的弱小以及推行力的散漫。得益于地缘广阔,管理不过来,所以临近过年我们还可以看到零星的烟花,在禁锢的缝隙中护佑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记忆!烟花是文化,不能成为历史也不能只在记忆中回味。
烟花爆竹真的被禁止燃放了吗?不,只准官兵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而已。一旦公门搞什么庆典活动的时候,说要燃放烟花就燃放,就是平头百姓不行!因为白丁们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危险的,会引起火灾的,会炸上自己或者他人的;是不符合环保需求的……明知这些论断是笑话,可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或者制定这些禁止规则的部门与人群是不费余力大肆宣传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认真过吗?不!市面的半认真,市区以外以及烟花燃放最好看的时候,即夜里就不见怎么认真过了。抓几个典型是必要的,但是架不住民意汹汹,燃放烟花爆竹四面楚歌之时,估计再认真也认真不起来了。我们应当感谢这种半推半就的认真,让我们还能偷偷的买到烟花,趁没人监督的时候燃放几颗,过过瘾。不那么认真的好呀,不是零容忍是双赢的做法。毕竟认真的人心中也有传统文化,我们不能就这么丢掉几千年来的传统,我们的孩子应该与我们小时候那样快乐地认识和玩烟花,但是新时代应当赋予新条件,那就是“安全”二字。
所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是市区内不燃放,容易引发火灾甚至惊吓到他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需要家长陪同、监督和指导;公门应当使用其管理职能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进行规定,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些,烟花爆竹是安全的、是友善的、是幸福的……
既然有了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又不是刑事案件,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