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商务 发表于 2023-2-7 10:58:19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非法集资已经成为滋生在我国金融肌体上的一颗毒瘤。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不断改头换面,更具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不法分子除了打着P2P、私募基金、商品交易所的旗号之外,还有打着投资咨询、融资担保、资产管理等投资理财类机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面对这些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时,工行汕尾分行提醒:投资者一定要甄别信息,冷静思考,不要被所谓的内幕消息或虚假宣传所欺骗,警惕非法集资,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的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非法集资有三大特点:非法性、利诱性和社会性。不法分子会编造一个虚假的投资项目,并承诺到期给予投资者远高于市场正常投资收益的回报,甚至会在报纸刊物、电视广告上报道自己虚构的投资项目,以此来蒙骗投资者,让投资者相信项目是合法合规、真实存在的。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受害者,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时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期集资的资金兑现先前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就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冬虫夏草、养殖蚂蚁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而这些项目,均是“空中楼阁”,绝对不可能成为事实。

三是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消费者投资。

四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或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派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或微信朋友圈广泛宣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五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已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得受害者人群迅速蔓延。

在此,工行汕尾分行提醒:坚持“四看三思等一夜”,锦囊妙计护钱袋。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者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等方式。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客观情况。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温馨提示: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侵犯国家正常金融秩序。按照国家规定,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大群众要谨记高息诱惑不要动心、企业实力不要崇拜、官方背景不要迷信、熟人“热心”不要信任、“创新”理财不要投资。

请牢记以上“五不要”,理性辨别非法集资。

供稿: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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