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洋,转走女同事的钱...
2023年2月13日16时许,事主苌女士到海丰公安城东派出所报警,称其银行卡金额近期无缘无故减少,怀疑被人盗刷。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但报警人仅提供了自己被盗刷的银行卡流水,无其他有效线索证实被盗刷证据。办案人员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和大数据侦查手段,在大量的网络数据中逐一搜索排查,循线追踪,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在县局网警大队的协助下,仅用时2小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洋(男,35岁,陆丰市甲西镇人),并于2023年2月13日18时许,将吴某洋传唤至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洋供述其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趁其同一印刷公司上班的同事苌女士离开期间,偷偷打开苌女士的背包,用自己注册的2个微信小号绑定苌女士的身份证及4张银行卡信息,以此用来在微信提现中盗刷银行卡。经查实,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洋先后多次用其2个微信小号提现、转走事主苌女士共1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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