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2名参保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为严厉打击个人欺诈骗保行为,本期选取了2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涉及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虚假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例中的参保人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应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案例一:参保人张某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2022年初,市医保局部署开展全市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专项检查。在开展零星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参保人张某某提供的医疗票据存在问题,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经核查,张某某提供的住院医疗费用票据涉嫌重复报销,票据金额30994.57元,医保基金合计支付19320.8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陆丰市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张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将张某某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320.84元已全部追回。
案例二:参保人林某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2022年初,市医保局部署开展全市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专项检查。在开展零星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参保人林某某提供的医疗票据存在问题,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经核查,林某某提供的住院医疗费用票据涉嫌重复报销,票据金额36755.07元,医保基金合计支付26219.9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陆丰市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林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将林某某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219.98元已全部追回。
在此,汕尾市医保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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