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这些人引发山火,被抓...
警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引以为戒!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清明节的到来,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群众进山踏青也大幅增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观念,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选取了部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一
2021年1月18日2时48分,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新兴社区祯祥村附近山地发生山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城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侦查,嫌疑人施某辉被抓获归案。经批准,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施某辉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二2021年4月3日13时10分左右,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芳荣村鲤鱼尾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该山火系林某祭祖时失火导致。4月4日,该人员被区公安分局批准刑事拘留,4月13日被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三2022年3月6日下午,陆丰河东镇后陂村一处山林发生火灾。经公安机关调查,系赖某德、赖某南、赖某雄、赖某古四人燃烧杂草引发山火导致。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被陆丰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2022年3月12日上午11时许,海丰县附城镇益民小区居民陈某某,在大云岭森林公园仙人踏石山使用打火机为其祖坟除草引发山火,下午随即被森林警察大队及民警现场抓获,海丰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案例五2022年3月12日13时许,陆丰陂洋派出所接到陂洋镇政府通报称,内洋村一带的山林发现火情,经调查系果园主人陈某妹烧荒不慎引起山林失火,随后,违法嫌疑人陈某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林”近“火”为“焚”
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来源:今日城区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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