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宗山火案告破!起因竟是…
警惕!“3.11”联安邬氏妈山山火案成功告破!起因竟是…2023年3月11日13时许,海丰县公安局接报称:海丰县联安镇联田村委会邬氏妈山发生山火。接报后,海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等警力奔赴现场扑救并展开侦查。经初查,邬氏妈山于3月11日12时42分出现明火,起火点为G324国道邬氏妈山“邬氏陈太妈墓园”牌坊左侧联安路标旁进入约4、5米处林下,因连日天干物燥,明火出现不久火势便迅速蔓延成山火。
由于起火点地处G324国道边,过往车辆及人员极多,附近又没有任何监控视频,要寻找到有效线索无异于大海捞针,要查明山火起因更是难上加难。面对困难,海丰公安绝不气馁,森林警察大队迅速抽调精干对起火点周边展开大范围大规模走访摸排,并在市局森林分局、县局各警种、联安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和县交通局、公路事务中心及电信部门的大力协作下,经过九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抽丝剥茧,3月20日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某宁(男,37 岁,海丰县海城镇人)成功落网。
经查,3月11日12时3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宁驾驶皮卡车途经G324国道“邬氏陈太妈墓园”牌坊旁时,因一时尿急便在路边停车,并走进路边林地内小便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燃烧几张废弃的配件单据,单据点燃后被风吹落林地从而引发山火。
因过火有林地面积超过2公顷,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令》,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上山不带火”,共同践行“文明祭扫 绿色清明”新理念。海丰警方将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严惩引发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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