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锐被拘留并处罚款10000元...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2023年3月23日,海丰公安接上级快打线索,组织刑侦大队联合公平派出所、云岭派出所抓获违法嫌疑人黄某锐(男,25岁,海丰县公平镇人)。经审查,违法行为人黄某锐出售15张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零懈怠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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