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医院盗车,被抓获...
【鹰击行动】男子在医院盗车,海丰公安8小时将其抓获自“1+N”“鹰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深入推进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力争抓现行、快破案、控发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4月18日,海丰公安云岭派出所8小时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追回被盗摩托车一部。2023年4月18日10时许,云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彭湃纪念医院停车场的一辆摩托车被盗。
接警后,该所落实“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机制,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当天18时许,该所在海城镇新城居委会附近抓获盗窃嫌疑人陈某荣(男,39岁,海丰县海城镇人),并追回被盗摩托车。
经审查,该员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警方普法【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海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