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贷款诈骗罪摆乌龙,“重罪轻判”,谁是保护伞?!
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在重审期间,补查的“坟爷”犯罪证据更加充分加强的情况下,被同一法院同一审委会改变定性,于2023年4月26日重罪轻判,无期改六年。请问,改变定性的依据是什么?汕尾中院陈润霖院长、陈展科副院长、施伟强庭长有必要解疑释惑。同时我也相信汕尾市检察院陈汉明副检察长会对该院依法自行侦查的“坟爷”贷款诈骗罪,被改为骗取贷款罪,依法提起抗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拭目以待“坟爷”保护伞与法律的公正判决。支持严查!! 关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