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家药店被限期整改...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第一期)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海丰县顺正堂大药房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药品GSP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予以公布。
序号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时间
1海丰县顺正堂大药房粤DB66022132023.4.1
2海丰县城德康药店狮山分店粤DB66022202023.4.1
3海丰县可塘镇新兴药店粤DB66021082023.4.10
4海丰县康民药店有限公司粤DB66021032023.4.10
特此通告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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