喃喃自语 发表于 2023-5-10 10:08:04

我市新一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开始

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免疫水平还存在差距。在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且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未来仍存在感染并发展成重症的风险;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由于疫苗或病毒诱导的抗原刺激不足,免疫保护效果也明显弱于完成基础免疫后再感染获得的混合免疫。加之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现阶段部分人群仍需接种疫苗,为进一步强化自身免疫能力,补齐免疫水平差距,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重症和死亡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印发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提醒相关人群仍需积极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

现阶段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和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重点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是否曾感染可以通过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且具有流行病学史(与感染者存在无防护接触等)进行综合判定。

现阶段新冠疫苗接种程序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时间间隔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及以上。
[*]需要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重点人群,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6个月及以上实施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疫情防控不松懈

为什么符合条件人群要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疫苗?疫苗接种及感染获得的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对于感染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英国、德国等主要机构和国家均推荐在感染后3-6个月进行疫苗接种。从全球范围看,感染3个月后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是共识,有利于在后续可能发生的疫情中为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提供更好的保护。
汕尾市设有62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可供市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汕尾市新冠疫苗各服务单位及接种时间点击图片可放大↓↓↓

【重要提示】市民到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时,需要携带接种本人身份证。接种点安排及疫苗种类以实际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临时暂停的敬请谅解!来源: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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