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汕尾公布5宗酒店公寓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5月12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宗“五一”期间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例。其中,酒店1家、公寓3家、民宿1家。今年“五一”假期,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价格违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汕尾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汕尾市某海景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某公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某民宿有限公司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以标价牌、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对其酒店经营的客房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未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对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引导,普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知识。
汕尾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各类市场经营者,要切实依法进行明码标价,杜绝标价不实或价格欺诈等现象发生。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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