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龙村村小组长挪用公款是否合法,做糊涂帐是否合法,人民政府领导压案不办是否合法
被举报人龙炳权(2017年至2021年当本村村民小组长)
2017年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龙湖路北外龙村本村湖口位置一地给路华电子厂使用,龙炳权当本村村民小组长,他与政府开展将国家法定的征地程序形式化,工作过程中村两委村务不公开,村民不见政府任何征地文件告示!村干部没有及时的公布征地的平方数和各种款项数据以及合同文件相关内容!没有及时的给村民发放征地款及告知相关的福利,他们利用政权掠夺了我们的土地利益和知情权!征地款到帐后村干部未组织村民召开村民集体大会也未经全体村民签名同意私自并强行挪用集体资金自立项目修建路和兴建神庙以工程套取利益实行贪污为自己创造财富!侵犯了我们的权利,让我们无知和没有参与工程的各项监督!因此我们对村干部的行为自2018年起多次将此事特向镇,市,省各机关单位进行上访反映情况,但东海镇人民政府压案不办并与村两委抱团腐败纵容包庇村务作假行为!将此事欺上瞒下对村民的回复多次存在数字及事项捏造与事实不符!(请看证据)我们的实情是:2017年10月30日我们没有签领征地款150元(诉求政府侦查是谁替我们签名代领)!2023年春我们继续向当地政府纪检部门上访,2023年4月19日村委会才向我们公布2017年征地路华电子厂的收入和开支数据,在此期间龙炳权同时带领村干部要求村民签名同意他的做法就给发放被挪用后的征地款余额每人700元!而且没有公布人丁数据而是按2017年的兴建神庙的人丁数据去发放!龙炳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相关条例,存在违法乱纪的霸权事项!因此我们部分村民认为他的做法不合理,没有签名的村民就没法领征地款700元!村干部村务不公开挪用公款涉嫌贪污罪!当地政府不依法依规为民办实事并保护村官违法乱纪严重伤害了我们的利益!这是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我们要求相关单位上级领导严格督办!按照国家的征地程序及国家土地管理法对村干部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和公布事项不真实的行为,侵权行为等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我们做为被征地的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各项福利损失。
龙炳权和其他村干部挪用公款是否合法,贪污是否合法
村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压案不办,乱作为,不作为是否合法!包庇他人是否合法,做保护伞是否合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