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了文章《权力姓“公”不姓“私”》,报道了四川省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灿违纪违法案,案中,李灿作为多个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的“把关人”,为了“捞钱”,通过利用自己手中权力不断的设置“关卡”,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启动“进度条”模式,施工快慢完全由自己操控。最终,换来了失控的人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赋予公职人员一定的权力,是为了让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满足其一己私欲。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用权为私,终究是在为自己量身定制一把无情的“手铐”,将自己亲手送进牢笼。李灿无视法纪、滥用权力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产,任性用权,没有深刻认识到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也没有清晰地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能载舟亦能覆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高度政治自觉,又充分展示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旗帜鲜明反对特权的一贯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清楚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深刻认识监督是最大的关爱,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行使权力的习惯,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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