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优秀!
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省安委会38个成员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成绩进行通报。其中汕尾市被评为“优秀”等次,这是继2021年度评为“优秀”等次后再次获此殊荣,也是连续两年全省优秀等次中唯一的非珠三角地市,同时也是2001年该项考核实施以来汕尾市首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22年,汕尾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为主线,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坚持精准发力,即安全责任“传压力”、监管服务“创新力”、科技赋能“注动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2.86%、27.42%、11.63%,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01、坚持各负其责“传压力”,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延伸至基层“最后一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每人挂驻1个镇(街),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出台《汕尾市党政部门及驻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汕尾市镇(街)党政领导干部、村(社区)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等多个制度文件,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层压实到市、县、镇、村最末端,做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02、坚持监管服务“创新力”,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健全完善
坚持把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建立督促督办、约谈问责、举报奖励、巡查督导等工作制度。实行“专家联合会诊”机制,按照“专家指导服务查问题、专家联合会诊排隐患、企业举一反三抓整改”的模式,开展专家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排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创新基层渔业船舶监管方式,坚持以“四长制”(建立镇级“港长制”、村级“港区长制”、公司“总船长制”、渔船“船长制”)为抓手,建立“定岗、定格、定人、定责”工作模式,推动形成“依港管船只、依港管人员、依港管安全、依港管环境”的长效机制,有效筑牢渔业生产安全防线。
03、坚持科技赋能“注动力”,基层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实现互融互促
将镇街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纳入镇街“一中心四平台”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发建设汕尾应急“一网通”指挥系统,将应急指挥系统与“民情地图”深度融合开发,打通应急一键通APP和“民情地图”钉钉APP,将风情、汛情、火情等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同步到全市4700多名网格员,并在广东应急值班值守系统框架下开发临灾避险转移场景,实现基层网格隐患排查、日常巡检等“掌上通办”,“战”时精准救援应灾,基层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实现同轴共转、互融互促。
下一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牵头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逐条逐项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和“广东 65 条”及“汕尾75条”硬措施落地见效,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汕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汕尾市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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