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 发表于 2023-11-14 10:30:21

这3名未成年人被传唤、处罚...

冬季行动丨“叠罗汉、翘头、炫技”违法行为已被查处!
无牌无证无头盔、超员、非法改装电动车在马路上“叠罗汉、翘头、炫技”耍酷将马路变成竞技场这样的行为不仅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

近日汕尾交警市区大队闻讯而动
及时查处了两起
未成年人危险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汕尾交警市区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有几名未成年人在市城区海滨街等路段驾驶电动车上演“叠罗汉、翘头、炫技”等违法行为,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区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排查,最终锁定3名未成年人学生(黄某,男,15岁,初三级学生;何某,男,14岁初二级学生;邱某,男,17岁,男,技术学校2023届学生)。
https://mp.dayu.com/dayu/image?t=1699928448080&s=e87061f6e79755680df4521c9c976118&p=95a1f4676e59df62512298bbc5fd7f4ed0372e3c8bffc14f54833e09b46de4eff040439faafe3c9e4f875933002e835ddf0886179a1722c3d52c039940bf21957f8b5737a23c0cdd947d6a5e126a3c0c&w=e1876cb782f1e838d3f16c3c0ad29696
11月9日,经传唤,3名未成年人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市区大队接受处理。处理过程中,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危险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要求3名学生写下保证书,并责令家长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的危害性,坚决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发生。最后,民警对3名学生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非法改装电动车进行了暂扣,并向所在学校进行了通报。
鬼火少年“名声在外”并不是因为酷、帅、炫对于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炸街”等违法行为汕尾交警将持续严查

未成年人骑行安全01骑车须够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学生驾驶摩托车载人与大货车相撞
02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
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
03骑行务必遵守交规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汕尾交警提醒马路不是竞技场未成年人驾驶非法改装车不仅违法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切勿以身试法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汕尾交警市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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