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城区10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
关于春节期间启用市城区10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告为解决春节期间市城区小型汽车停车难问题,全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总体部署,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汕尾市城区教育局、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决定启用市城区10所学校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车辆临时停车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个临时停车场地位置
二、临时停车场所开放时段2024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廿六日)至2024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七),开放期间每天凌晨1:00至早上8:00禁止车辆进、出,在开放停车时段到期前,车主应自觉驶离车辆,逾期停放经通知无效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三、临时停车场开放停车对象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的小型汽车,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四、车辆进入停车场注意事项1.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关好车辆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存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通告有关规定和事项的解释权归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汕尾市城区教育局、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汕尾市城区教育局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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