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第二批警示案例公布
从春分(3月20日)开始碣石镇在进山主要入口、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对违规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行收缴同时村干部、网格员等还将持续开展巡山护林3月17日
碣石镇发布第一批警示案例
碣石镇近年来警示案例公布,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现将第二批警示案例发布如下案例12019年4月5日,碣石镇霞博村虎冲山发生火灾,后经镇、村工作人员全力扑救,成功扑灭大火。经查,此次火灾共造成约300平方草地和部分林木被烧毁。火灾发生时,我镇迅速出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确认此次火灾系李某松(男,63岁,碣石霞博人)在进行祭祖时擅自野外用火所致,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22020年4月3日,碣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巡查时,在新布村委会赤坎村发现有人员违反禁火令要求,携带香烛和“纸钱”进行扫墓,并已点燃香烛和燃烧“纸钱”。对此,工作人员将其移交碣北派出所处理。经询问,嫌疑人陈某映(女,42岁,陆丰碣石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32019年4月5日,碣石镇新酉村东门崎执勤点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王某金(男,41岁,碣石新饶人)携带纸钱等易燃品,遂要求其上缴。对此,王某金态度嚣张,不仅不愿配合工作,辱骂现场工作人员,而且公然抢夺被缴易燃品,并在拉扯过程中将工作人员抓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郑重提醒:近期气温升高、持续大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广大人民群众外出扫墓祭祖,严禁携带纸钱、香烛、爆竹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并应自觉配合各执勤点工作人员检查。如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或拒不配合检查的,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入狱。请大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做“无火祭祀”、“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践行者,共同守护美丽绿色碣石。
温馨提示为加快出警速度,及时扑灭火灾,如您在碣石辖区内发现火情(包括野外火情),请及时拨打我镇消防报警电话:0660-8282119(24小时接听),并尽可能描述清楚火情发生的地点,以便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感谢您对碣石消防工作的支持!
碣石镇人民政府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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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卫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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