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案将开庭 男方:婚结不成彩礼要退
原标题:山西“订婚强奸案”涉彩礼纠纷案将一审开庭,男方母亲发声:婚结不成彩礼要退2023年在山西大同发生的“订婚强奸案”,一直备受讨论。
3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男方母亲甄女士处了解到,该案所涉及的10万多彩礼纠纷案将于3月28日在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23年5月,27岁男子席某某与女方订婚后被控强奸,后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母亲甄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事发至今,女方家庭还未归还订婚下礼的10万金额及两枚戒指,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立即返还此前下订的全部彩礼。
“婚结不成,彩礼要退。”甄女士表示,10万金额及两枚戒指是给男女双方的结婚赠礼。
3月28日,就此案件,记者多次联系女方家属,未得到回应。介绍两人相识的婚介所媒婆在听到记者身份后,立刻挂断了电话。
27岁男子与24岁女子订婚后被控强奸
据甄女士介绍,2023年1月,儿子与女方通过当地婚介所认识,之后感情升温,确定交往关系,经常一起出行游玩。没多久时间,介绍两人相识的媒婆到男方家中称转达女方家庭意愿,“两人相处挺好,要不把婚定了吧?”
2023年5月1日,经双方家庭及二人同意,席某某与女方举行订婚仪式。当天男方家庭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同时,其父母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姓名。
两名准新人签字摁手印的订婚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2023年5月2日中午,涉案事发。女方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据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当天女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男方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女方共同前往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房内。期间,席某某不顾女方反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点火烧屋内柜子、窗帘,还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拖至房内,被夺去手机。案发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
潇湘晨报记者在梳理本案的舆论走向时发现,案发后,女方报案动机曾引发网友争议。
甄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对此,女方母亲曾回应:“不是的”“他就是强奸”。
“订婚强奸案”一审开庭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三年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针对“订婚强奸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构成强奸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当庭提起上诉。甄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案件二审时间还未确定,仍在调查取证。
促成两人相识、相亲又订婚的婚介所在其中扮演什么身份?据甄女士介绍,自事发后,该婚介所负责人一直未同意接受媒体采访。有记者登门拜访,对方得知目的后,把记者赶了出去。
天眼查App显示,该婚介所由一孙姓女子开设,成立于2021年11月。甄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是她自己主动找到婚介所帮儿子介绍对象,按照协议约定,订婚成功后,她就要向婚介所支付酬金1000元。
3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与婚介所媒婆联系,听到记者身份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婚结不成,彩礼要退。”甄女士称,订婚前双方家庭约定彩礼18.8万元,截至事发,男方家庭已经向女方家庭赠与了10万元和两枚戒指。事发后,跟女方家庭提出过返还彩礼的诉求,“他们没给。”
记者从甄女士处获悉,这起由“强奸订婚案”所涉及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将于3月28日在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据了解,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审理涉彩礼案件明确司法解释。其中第六条指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该《规定》将于今年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部分图片据大风新闻)潇湘晨报记者 孙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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