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石榴茶~ 发表于 2024-3-26 09:42:08

张某波被抓获...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清明节即将到来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群众进山踏青也大幅增加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陆丰公安将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加强隐患排查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近日
陆丰公安依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宗抓获违法人员1名
案例3月24日,大安派出所联合当地镇政府开展清明期间防灭火工作期间,接村网格员巡查上报辖区内一地发生火情,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扑救并对起火原因进行侦查。经查明,违法行为人张某波(男,39岁,大安镇人)在扫墓期间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波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清明临近,请广大群众遵守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规定,不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在祭扫过程中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不燃香点烛、不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警方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巡查管控力度,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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