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祖上山不带火,行孝遵守《禁火令》
我们知道:清明节将至,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扫节日,是寄托哀思、悼念逝者的日子。清明节期间,我市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存在祭祖扫墓、焚香烧纸等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上山扫墓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历历在目,有关责任人已依法依规受到严惩。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共同打造“绿色清明”,树立文明新风,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做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近日,海丰县公平镇应急救援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平镇五联村委会紫微坑村荒埔着火,救援队立即组织扑救,联合公平派出所警力将山火扑灭。当前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令》,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上山不带火”,共同践行“文明祭扫 绿色清明”新理念。海丰警方将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引发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牢绿水青山,捍卫绿美海丰生态建设成果。作为文明城市的汕尾市民,为了杜绝清明火灾,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我们要做到:
一、筑牢防火思想防线。“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毁于一旦,甚至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朋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学习防火安全知识,落实安全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建设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积极响应移风易俗。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祀习俗,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积极倡导植纪念树、清扫墓碑、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制作思念卡、小规模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祭祀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要积极向亲戚、朋友和身边人员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民众进行文明祭祀,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深厚氛围。
三、牢记防火安全规定。当前,我市各县(市、区)已经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发布实施《禁火令》。请牢记用火红线,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火情,立即拨打12119或119报警,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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