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曝光! 这些场所…
自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隐患问题。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曝光,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本次曝光单位如下:第七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隐患照片
近年来各地出现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也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相关案例
01 2024年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39人遇难,9人受伤。
02 2023年10月29日5时57分,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便利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据了解,着火建筑为7层框架结构,1层为沿街店铺,2层至7层为住宅,着火部位位于1层,主要燃烧物质为家具和生活用品。
032023年9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解放东路3家临街铺面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着火物质为日杂百货,事故造成1人死亡。
九小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沿街商铺店面较小存放的易燃杂物多一旦发生火灾除了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还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各位经营者请定期对店铺的插线板、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时刻留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这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长图请收藏好~
近期,陆丰消防将持续曝光辖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相关要求,消防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在此,消防部门呼吁
各镇街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部门职能,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监管单位注册使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原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齐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智能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上开展学习培训、消防安全承诺和自查自改,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共同维护身边消防安全,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线上平台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身边消防隐患可以通过拨打“12345”举报投诉或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报。
上报程序1、微信搜索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
2、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3、从“我的村居”点击进入“我的上报”
4、通过“新增事件”即可上报消防安全类型事件,上报事件时请注意将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相关图片。
5、上报类型选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
6、填完所有信息后上报即可来源:陆丰融媒、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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