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马座 发表于 2024-11-1 09:54:25

公示!无偿回收这二宗国有土地

关于收回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经济联合社二宗国有土地的公示陆自然资〔2024〕801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2期)”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无偿收回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宗地的批复》的决定,对无偿收回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二宗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国有土地二宗,位于陆丰市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属下,面积分别为2176.52平方米、4229.48平方米,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二份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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