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4-17 09:46:53

政府部门乱来的比较普遍,群众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硕炫 发表于 2012-4-17 09:49:18

游客 119.134.221.x 发表于 2012-4-16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执法监督


这条规定是应该好好运用的,向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讨个公道。

短发男SHENG 发表于 2012-4-17 11:03:03

短发男SHENG 发表于 2012-4-17 11:03:34

关门把风 发表于 2012-4-17 11:41:11

游客 14.159.209.x 发表于 2012-4-17 07: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被骗了,现在总有一些人还没有被骗够,还那么天真呢!

我说这话你也当真?;P看来你还得多加学习三个代表和发展观,;P精通后再学习毛思想邓理论.;P再加一天三遍红歌.;P;P

wei 发表于 2012-4-17 13:40:34

这个路口i不是已经死了几个人了嘛,政府应该请专家对这个路口进行合理的修改

wei 发表于 2012-4-17 13:40:39

这个路口i不是已经死了几个人了嘛,政府应该请专家对这个路口进行合理的修改

发表于 2012-4-18 02:37:57

关注这件事,看完大家的回帖后,忽然想起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中的主题歌《好汉歌》中的一句歌词:“该出手时就出手”!意思“明白了”吗?

D--Mars 发表于 2012-4-18 07:07:26

法律就别搬出来了,当官的想办,哪一项法律都能钉死他;想钱,哪一项法律都可以打哈哈……

打抱不平~~~ 发表于 2012-4-22 20:28:46

关门把风 发表于 2012-4-17 0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党说:要相信党!政府说:要相信政府!

政府信得过...   母猪都会上树咯{:3_49:}

一心主人 发表于 2012-4-22 23:53:51

据知情人反映:事故发生距今已有半月了,还没解决。肇事方偏偏不愿意与受害方家属对话,而是暗中贿赂有关系的“官员”,为其“脱罪”和“保护”,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交警部门有的官员可能与肇事方“相识”,就“开只眼闭只眼”,任由受害方家属的“反映和要求”而“无动于衷”,有“包庇、纵容”肇事人之嫌。若这样继续“耗下去”,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发受害方家属的情绪,引发过激行为,这就不妙了!届时追究起来,有关官员也“难辞其咎”!



































































































































































































布小鱼 发表于 2012-4-25 22:35:49

从事发地点以及整个过程来看,这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无驾照非正常状态驾驶,肇事后逃逸,至少判死缓,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蓄意谋杀罪,不判死刑大家都可以开个车上街杀人,然后赔点钱了事了。严重要求政府重视并尽快解决

My张建生 发表于 2012-5-6 15:53:43

汕尾的形象:上有雷公,下有海陆丰?难道我们要以这样的反面教材来宣传么?本义不是如雷公那样的正义吗?威风凛凛吗?何故会这样的反面?是政府没有正确宣传,或是我们民众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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