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粤海 发表于 2012-4-20 00:40:33

对汕尾和惠东极少数网友争论的看法

      近几天,不断有新浪汕尾微博友给我私信,希望我就新浪微博上汕尾和惠东极少数网友的争论表态,在这里我慎重提醒汕尾和惠东极少数网友,通常你跟禽兽斗只有三种情况:       第一:你赢了,你比禽兽还禽兽;      第二:你输了,你禽兽不如;      第三:你打平了,你和禽兽没两样。      我的个人结论:   (1)一定要爱护动物    (2)狗可以咬人而人不可以咬狗。             正确方法:以善胜恶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2-4-20 01:06:46

:lol说得太好了,学习下。

断爱 发表于 2012-4-20 01:11:59

:o没有看懂什么意思...

壹梦 发表于 2012-4-20 01:23:29

厉害!

埔垅宫 发表于 2012-4-20 01:36:57

呵呵,,,可是,,,谁是人谁是禽兽呢???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2-4-20 02:19:10

哪个微博?我去围观。

裕丰蜂蜜 发表于 2012-4-20 06:50:36

:handshake好一个“以善胜恶”!!说得真理

猫哥7360 发表于 2012-4-20 07:34:34

来龙去脉我虽然不清楚!你说的什么也不太明白!!!什么以善胜恶!!!以善胜恶不如以善化恶,把人当禽兽本就不妥!!!就算真是禽兽,也是生灵。我们也应该爱护,人应该有敬畏之心。

回忆Zai美好zhis 发表于 2012-4-20 08:24:41

你说的我全都懂,也理解,说得很好。

一尾乌龙 发表于 2012-4-20 09:03:19

嗯 说得好

曾经沧海 发表于 2012-4-20 09:03:22

虽然不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但我觉得,不同的人对某事或人拥有不同观点很正常,人得互相尊重不搞人身攻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进入公平的“争辩”。否则很容易走进引发“争端”的死胡同。

故乡 发表于 2012-4-20 09:06:24

网民有的是无事找事做,确实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zxc1125 发表于 2012-4-20 09:10:40

还是不要做动物的好:lol

渔夫子 发表于 2012-4-20 09:22:19

;P

天马王 发表于 2012-4-20 09:40:29

哈哈哈。对于网络一些争论问题,支持楼主说法!严于律已,宽于待人。

老李 发表于 2012-4-20 09:50:29

没有看懂啥意思...路过

豬婆Anna 发表于 2012-4-20 10:00:30

所以,昨天我叫某人别去说什么多余的话。。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4-20 10:01:55

说得好:victory:
这几天一直看到这些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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