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万物 发表于 2012-5-30 12:55:59

可惜没拍到车牌号,不然此图将成为家属的证据!

没几个钱 发表于 2012-5-30 13:42:53

死的是年经人,我想开中巴的也是年轻的,当前的年轻人开车都狠,都狂,大路小路、大街小巷,大车小车都飚着翻着,时时都能看到险象横生,悲剧也在不断发生的。悲啊!!!出了事故就逃避,这更是可悲可恨

swdemon 发表于 2012-5-30 13:47:01

本帖最后由 swdemon 于 2012-5-30 13:53 编辑

讲句公道话,为什么要通知家属到现场才能处理现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他验完尸再通知你也是合法的。

断爱 发表于 2012-5-30 14:01:53

:(真的无语,到底谁的错,,,

bade 发表于 2012-5-30 14:57:43


至今2012年5月30日         
未得到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及肇事车辆所属单位的任何回应.....
死者至今仍在家人为他准备的冰冻箱中,等待社会为他讨回公道.
再跪.....跪请你们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两个家庭主持正义、公道....
死者姓名:黄贤捷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5年6月18日
死者姓名:黄贤胜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年月   日
死者黄贤捷的亲姐姐黄蓓蕾,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15915818640/15919197748       QQ:824909268

再次申明,此事完全真实,绝无炒作之意,只是希望能有人来帮忙,还我们一个公道.如想了解更多详情,请来电.

苍天不开眼 发表于 2012-5-30 15:00:34

汕尾真的很黑暗啊;死了就没有人理;生命就像烟雾;从嘴里吐出来就随风飘走了。

爱侣棉花糖 发表于 2012-5-30 15:24:37

{:5_164:}{:4_139:}

哲田 发表于 2012-5-30 15:53:54

好惨。。。。。。哎。。。。。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5-30 16:06:21

唉!又俩条生命{:5_172:}

lgy717 发表于 2012-5-30 16:09:09

{:4_133:}红海湾交警吃屎大的

Anna.qiu 发表于 2012-5-30 16:41:12

关注

关门把风 发表于 2012-5-30 17:20:08

红海湾中巴车费收的不是一般的高,这无良老板不扑街才怪,只是可怜了那两条无辜的年轻性命.

魔幻右手 发表于 2012-5-30 17:23:28

这事今天才和朋友聊了下,汕尾的交通真不敢恭维,班车有时赶时间象跑车,摩托车也无忌惮的成了烈火战车,我想双方都有责任吧,开摩托的也慢不了的,汕尾的年轻人开摩托的几个是慢的,最好有当时班车上的乘客出来说话,那个地方也是在转弯路口,不然一直磨下去,死者也不安。

清风醉雨 发表于 2012-5-30 18:20:35

额......最近这样的事怎么这么多?还是我平时知道的太少???

Ducky 发表于 2012-5-30 18:33:28

烦人日记 发表于 2012-5-30 19:04:08

哈哈!河蟹社会!

拉菲 发表于 2012-5-30 19:09:53

汕尾的领导们。你们去哪里了。到底有没有听到新闻啊。你们要站出来。

众意数码摄影 发表于 2012-5-30 19:20:32

如果汕尾市的交警在不作为出事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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