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万物
发表于 2012-5-30 12:55:59
可惜没拍到车牌号,不然此图将成为家属的证据!
没几个钱
发表于 2012-5-30 13:42:53
死的是年经人,我想开中巴的也是年轻的,当前的年轻人开车都狠,都狂,大路小路、大街小巷,大车小车都飚着翻着,时时都能看到险象横生,悲剧也在不断发生的。悲啊!!!出了事故就逃避,这更是可悲可恨
swdemon
发表于 2012-5-30 13:47:01
本帖最后由 swdemon 于 2012-5-30 13:53 编辑
讲句公道话,为什么要通知家属到现场才能处理现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他验完尸再通知你也是合法的。
断爱
发表于 2012-5-30 14:01:53
:(真的无语,到底谁的错,,,
bade
发表于 2012-5-30 14:57:43
至今2012年5月30日
未得到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及肇事车辆所属单位的任何回应.....
死者至今仍在家人为他准备的冰冻箱中,等待社会为他讨回公道.
再跪.....跪请你们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两个家庭主持正义、公道....
死者姓名:黄贤捷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5年6月18日
死者姓名:黄贤胜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年月 日
死者黄贤捷的亲姐姐黄蓓蕾,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15915818640/15919197748 QQ:824909268
再次申明,此事完全真实,绝无炒作之意,只是希望能有人来帮忙,还我们一个公道.如想了解更多详情,请来电.
苍天不开眼
发表于 2012-5-30 15:00:34
汕尾真的很黑暗啊;死了就没有人理;生命就像烟雾;从嘴里吐出来就随风飘走了。
爱侣棉花糖
发表于 2012-5-30 15:24:37
{:5_164:}{:4_139:}
哲田
发表于 2012-5-30 15:53:54
好惨。。。。。。哎。。。。。
小阳光
发表于 2012-5-30 16:06:21
唉!又俩条生命{:5_172:}
lgy717
发表于 2012-5-30 16:09:09
{:4_133:}红海湾交警吃屎大的
Anna.qiu
发表于 2012-5-30 16:41:12
关注
关门把风
发表于 2012-5-30 17:20:08
红海湾中巴车费收的不是一般的高,这无良老板不扑街才怪,只是可怜了那两条无辜的年轻性命.
魔幻右手
发表于 2012-5-30 17:23:28
这事今天才和朋友聊了下,汕尾的交通真不敢恭维,班车有时赶时间象跑车,摩托车也无忌惮的成了烈火战车,我想双方都有责任吧,开摩托的也慢不了的,汕尾的年轻人开摩托的几个是慢的,最好有当时班车上的乘客出来说话,那个地方也是在转弯路口,不然一直磨下去,死者也不安。
清风醉雨
发表于 2012-5-30 18:20:35
额......最近这样的事怎么这么多?还是我平时知道的太少???
Ducky
发表于 2012-5-30 18:33:28
噢
烦人日记
发表于 2012-5-30 19:04:08
哈哈!河蟹社会!
拉菲
发表于 2012-5-30 19:09:53
汕尾的领导们。你们去哪里了。到底有没有听到新闻啊。你们要站出来。
众意数码摄影
发表于 2012-5-30 19:20:32
如果汕尾市的交警在不作为出事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