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好决定!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市政府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死者尸体实行火化“一刀切”。从6月1日起,市区很静,彻底改变了以往锣鼓喧天、鸣炮声震耳欲聋、马路上铺满了炮灰.....送丧队伍浩浩荡荡见头不见尾这种无视政府殡葬管理的尴尬局面。这说明,市政府的决定是正确的。做至少可以预防和减少因死人引发出来的“墓地纠纷”等相关矛盾纠纷。但是,镇街及其有关部门必须持之以恒有效的管理下去,不能虎头蛇尾!希望市区能够这样静下去,这样才像一个地级市摸样!!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从这里开始!!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法至上的微博 微博评论 发表于 2012-6-2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扰民的要严肃处理\n\n 来自 广东海魂 的新浪微博
是的!严格管理,文明执法!! 看了楼主多篇主题和跟复帖,很天真,也很忠诚,不错。党和国家需要的就是这种人,弱弱的问一声楼主你是本地出世的吗? 天才与疯子一线只差就在这里体现,虽然少了点**收入,但赢得了民众支持。 小陈朋友 发表于 2012-6-2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楼主多篇主题和跟复帖,很天真,也很忠诚,不错。党和国家需要的就是这种人,弱弱的问一声楼主你是本地 ...
这跟主题没有一点关系!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6-2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才与疯子一线只差就在这里体现,虽然少了点**收入,但赢得了民众支持。
有民众支持就好! 法至上 发表于 2012-6-2 1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跟主题没有一点关系!
海陆丰的风俗,民风,智慧,可以讲是中国其他地方不可比似的,殡改政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记得儿时初初实行时,各镇各村委都成立的殡改执法队伍,那力度可以讲是空前绝后..拘禁家属,掘坟挖尸,吃工资的家属开除公职,殡改办的工作人员也遭受到人身攻击,约一二年时间,搞到鸡飞狗叫,各地殡改的事搞到无法正常生活和生产,最后妖折流产主。所以问你是不是本地出世的,是有原因的,殡改虽好但要因地而宜,对海陆丰人民来讲要善于引导和做宣传工作,各种配套措施要到位,如公墓山,收费等等,措施做到位了,执行政策的工作同志也好操作。你说是不是啊? 看你可能是一位工作同志,很支持殡改工作,那阿叔就问你个问题
:若你是殡改办的人员,一位穷苦人家死了厝人,按政府的规定需要去公墓山,但付不起公墓山的费用时,你应该怎么办? 小陈朋友 发表于 2012-6-2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你可能是一位工作同志,很支持殡改工作,那阿叔就问你个问题
:若你是殡改办的人员,一位穷苦人家死了厝 ...
那是政府必须解决的民生问题,是有具体规定的,有其主管部门处理。 法至上 发表于 2012-6-2 11:32 http://www.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政府必须解决的民生问题,是有具体规定的,有其主管部门处理。
所以讲不了解海陆丰人文,不了解海陆丰的殡葬文化,盲目出些不健全的政策,我看楼主说减少矛盾之没,增加矛盾之有。楼主你还嫩抓。 小陈朋友 发表于 2012-6-2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讲不了解海陆丰人文,不了解海陆丰的殡葬文化,盲目出些不健全的政策,我看楼主说减少矛盾之没,增 ...
那就应该看具体哪一方面的矛盾了。究竟从哪一个角度看问题? 法至上 发表于 2012-6-2 12:11 http://www.sws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应该看具体哪一方面的矛盾了。究竟从哪一个角度看问题?
得民心者得天下,当今社区讲求和谐、幸福、稳定、民主,出台政策也需围绕此主题,殡改政策更是如此。建议楼主落去基层了解了解,再来讲此政策能减少矛盾否。
另,再建议楼主去汕尾一个好地方东洲坑做殡改办领导,一定干得出色。 {:5_146:} 小陈朋友 发表于 2012-6-2 1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得民心者得天下,当今社区讲求和谐、幸福、稳定、民主,出台政策也需围绕此主题,殡改政策更是如此。建议 ...
没有那个必要吧!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2-6-2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了! 小陈朋友 发表于 2012-6-2 1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得民心者得天下,当今社区讲求和谐、幸福、稳定、民主,出台政策也需围绕此主题,殡改政策更是如此。建议 ...
没有这个必要吧!因为那里的这个职位已经有人做了! 法至上 发表于 2012-6-2 1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民众支持就好!
民众长久支持就要看执法者后续执法天枰是否平衡。 法至上 发表于 2012-6-2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政府必须解决的民生问题,是有具体规定的,有其主管部门处理。
问题是现在有的部门就是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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