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I 发表于 2012-6-2 21:09:35

造谣者应该负法律责任{:6_204:}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2-6-2 21:36:33

{:4_102:}

魔幻右手 发表于 2012-6-2 21:47:54

过分。这事怎么可以乱说,败坏海丰人民的声誉!

广丰颍川 发表于 2012-6-2 23:26:12

无聊的人也太无聊了

一叶孤舟 发表于 2012-6-2 23:30:32

可以治安据留那个造遥的人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2-6-2 23:48:19

市民网这次做得不错。

ㄖ青︶ㄣ兲__() 发表于 2012-6-3 01:41:21

一看就知道啦···图片那么假

我是农民工 发表于 2012-6-3 08:53:44

“造谣者们”如果你是有良心的汕尾人就不要再抹黑汕尾了,汕尾已经太黑了

z9710 发表于 2012-6-3 09:41:30

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属违法行为!

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12-6-3 10:01:13

我一看就知道假的,一家士多店竟然P成奶茶店,都穿着冬上装不只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的事了。你发贴的想忽悠你也技术高一点行不。不过有一点,你弄对了就是什么派出所的办事能力,方式。

ivan- 发表于 2012-6-3 10:48:17

我说出我不相信的理由!
第一,招牌PS得太假了··
第二,应该是新园而不是新圆
第三,日志的最后说道,什么如果不转此日志家人会怎样怎样··
所以我很快就已经觉得这绝对是伪造的!!鉴定完毕~哈哈

浮萍一空 发表于 2012-6-3 11:01:29

严重PS造谣者!!!!

白天的老婆 发表于 2012-6-3 11:57:24

{:4_102:}

Q.B 发表于 2012-6-3 12:00:33

老早就知是假的了!P得不好!不真实!

Deep.show 发表于 2012-6-3 13:29:17

{:5_146:}造谣者缺心眼呐

Shirley_Wong 发表于 2012-6-3 14:12:48

{:5_157:}

HF笨人 发表于 2012-6-3 14:19:23

一看图片就知道是假的,

sΗèиg 发表于 2012-6-3 14:29:09

顶{:4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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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告知:海丰三中学生被打死,属造谣信息勿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