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城事特搜 于 2011-8-19 14:10 编辑
笔者路过海丰附城南湖市场路口, 无意间发现,在市场路口外有一堆垃圾,在海丰生活这么多年习惯了这景象,别说是附城市场路口,就算是市中心街道,一样垃圾一堆堆四处飞!!怨气很多,曾经千百次的问,有关部门为什么不作为?拿了纳税人的钱后在干什么?现在麻木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后来定住眼睛看看,垃圾堆上还竖着一张告示牌,内容写着:此处不准倒垃圾,违者罚款200元。落款是:海丰县公共事业局、附城园林环卫所。
在笔者眼中这堆垃圾和垃圾旁的告示牌,很有历史意义,它至少见证了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平时不作为,不严查严处,导致失去公信力,百姓并不会在乎有关部门的公告牌,说白了,当你是透明的,何等悲哀!有关部门在百姓心中一点威信也没有,白混了虚设了。 二是部分人民群众的素质很低劣,明知是路口,明知这一手垃圾丢下后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告示牌提醒,却还是我行我素,难道有关部门不作为,你就不能自觉自律吗?
不知看了此贴的市民,是什么围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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