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妹仔,74岁,家住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奎湖南社三巷3号,是退休村干部,也是有50多年党龄老共产党员,我相信中国共产党,相信政府会为我家支持公道,但汕尾市公安局及陆丰市公安局对我们控告没有认真对待,现怀着悲愤的心情向汪书记您控告陆丰市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徇私枉法﹑乱抓无辜﹑迫害我一家人的严重问题,恳请您对我的控告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认真查处,依法追究他们违法违纪的行为。
首先,陆丰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在调查关于2011年10月5日晚21时左右发生的村民冲突,存在徇私舞弊﹑取证不实﹑偏袒一方的情况。我们家陆丰市甲东镇奎湖村园地被同村人居住深圳的林水氽强行霸占﹑大兴土木修建坟墓,我和家人及乡贤彭水木等到场阻止,没想到林水氽,林水味,卢徐兰,陈中任等人恼羞成怒于2011年10月5日夜晚21时左右,在我村巷道伏击我,用拳打脚踢和利刀猛砍的手段对我大打出手,致我当场血流如注,昏死过去的严重后果。经法医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现在打伤我的人却逍遥法外、没有抓捕。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林水氽父亲林佛加93岁有脑梗塞、阻塞性肺疾病等,事隔20多天即2011年10月23日从深圳拉回来宣布死亡竟诬称是我们的人殴打他致死。仅凭林佛加额头5cm2印迹就认定是棍子打伤,有那么小的棍子吗?而法医验证报告只是说外力作用所致引起脑功能衰竭,93岁老人家,可能跌倒等,而且林佛加于2011年10月22日、23日在深圳南山医院连续两次被采取非常规的头颅钻孔引流手术,术后对颅脑及脑皮质造成圆形的挫裂伤,其右脑实质内的血肿与手术有明显的关系。而陆丰公安刑警没有认真取证,武断草率定论,证人不实(证人是林佛加亲人,正是殴打我的人),证词矛盾,而对我们提出的证人温谦(不敢说实话,怕报复现躲到广东惠东)﹑秀碧、巧娇、许先文、彭水木、卢永葵等人却没有认真取证,还一口认定是我们霸占林水氽土地,厚颜无耻说掌握图片证据,于2011年12月22日抓我表侄郭建福,说是他用棍子打的,可见他们办案不公,其中是否存在与林水氽有不法勾当?
目前,我表侄郭建福因刑警一中队办案不公,乱抓无辜,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21日开庭审理,虽尚未做出判决,但郭建福一家却惨不堪言,养父林扁头养母卢大罗没儿没女,收养老实巴交郭建福,本想能赡养终生,现两老人80多岁无依无靠,年老体衰,体弱多病,林扁头摔伤病卧在床,卢大罗现因高血压脑梗塞住进陆丰人民医院,郭建福妻聋哑人士,不能侍奉老人,小孩年幼,失去家庭支柱,失去经济来源,惨不忍睹,情何以堪,陆丰市公安局刑警一中队,他们何以证明郭建福殴打人,郭建福虽是文盲,但不是傻子,他干吗要殴打93岁林佛加?打人动机是什么?作案工具在哪?现场取证勘察有没有?证人又是谁?真是六月飞霜!刑警一中队摆明是欺负社会底层的人,本来就家徒四壁,现在更是雪上加霜。
其次,在郭建福一案未作出判决这期间,陆丰市公安局刑警一中队个别干警竟三番四次打电话给我儿子,破口大骂,威胁我们一家要赔偿30万元给林水氽,必须与他们签定所谓“谅解书”,还信誓旦旦说能帮郭建福减刑,减不减刑他能做主吗?这其中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勾当,为什么非要逼我们赔偿30万元,为什么我们没有打人还咄咄逼人要抓我儿子及侄子呢?是假公济私,徇私情、谋私利而对我们进行要挟,还是秉公办案?很明显,这就是利益作怪!其行为已违背了公安人员办理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调解自愿的原则,涉嫌利用职权打击压制无辜老百姓。与林水氽一家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乱抓无辜的行为应当予以查处。
目前,我们的人身安全已受到严重威胁,我表侄郭建福蒙受不白之冤,家庭老人无人赡养,共产党领导下能出现冤狱冤案!!我们土地被林水氽等霸占修坟墓,74岁我被暴打差点死去,现在一家还要背负杀人罪名,我们真的冤!千古奇冤!!!汪书记您要为我这发白老人、一生奉献于党的老人做主、替我伸冤,让该案件大白于天下,让不法份子绳子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