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化公益 于 2012-11-7 23:41 编辑
深夜12点半,我接一从熟睡中惊醒的微博友私信如下:“我所住小区突然来一大帮人,喧闹不已,是来接亲的(接新娘子)。但把四周邻居都吵醒长达一小时,要上班的青壮年,要读书的小孩,要休息的老年人都被迫“围观”,陈委员您怎么看这种事?”
我认为:
如果大家都从风俗而不尊守法律,那还要法律干什么?把汕尾建设成一个风俗管理的大农村!设几个村老大就行了嘛!汕尾落后就落后在这些方面:死人游大街,夜半闹娶亲,冲红灯敢为天下先,盼望像猪一样生仔!从陋习而不尊法律!活该落后!活该不发达!活该穷!为什么落后?强硬的思维方式和丑规陋习制约了!
我们应该有大海情怀,面对和改变本地陋习才是真正热爱家乡,陋习陋规陋俗就得摈弃。每次从其他地区回来都有一种莫明感觉在心里,汕尾其实完全有理由有条件可以更美好!
各位: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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