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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叶良方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 打造汕尾旅游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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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2-12-28 09:16 编辑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 打造汕尾旅游文化名城
                                          ——对保护汕尾市重点文化遗址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思考
                                                                                    叶良方
       海陆丰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远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就有越族先民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举世闻名的古陶石文明和青铜器文明。东晋咸和六年(311)建置海丰县。19912月,海丰县被评为广东省首批十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目前,汕尾市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5处、市县级47处。此外,尚未立项保护的有宝楼山等新石器文化遗址,羊蹄岭驿道、碣石卫城、长沙镇海城等海防遗址;还有待渡山、宋溪、宋存庵等南宋遗址以及其他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址约有50多处。这是一种需要我们精心呵护、合理开发的不可再生的文化旅游资源。

       汕尾古文化遗址的保护问题,由于2011年底坎下城受到严重破坏的事件,才在媒体的追踪报道下,进入到全国大众的视野中受到广泛关注。从而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引起汕尾市民们的关心,触发了人们对市内重点文化遗址保护的忧虑。虽然汕尾市政府最终拆除了违法建筑物。但是已被开发商拆掉的30多米城墙却无法修复了。因此,汕尾市民们感觉到对重要文化遗址的保护问题,已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也由此促使笔者进行深刻地思考,根据目前汕尾市内文物遗址的现状,对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切实保护重点文化遗址,打造汕尾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提出了相应的想法。

                                                一、     
汕尾市重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现状

       文化遗址是一座城市文明的象征,它体现着一个地方的人文底蕴和历史渊源;能够长期地维系旅外海陆丰人的思想感情,极大地增强当地人民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海陆丰是一方历史悠久的红色区域,即使游子离开这处区域到海外创业,仍然保存着经过故乡文明熏陶的情怀。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汕尾市某些不良开发商为了谋取最大利益,无视国家文物保护法,多次违规拆毁和破坏文物遗址。除上述坎下城遗址受到破坏的事件外,还发生了如下多处重要文物遗址受到严重破坏和无意损害的典型事件:

       (一)破坏羊蹄岭驿道事件。羊蹄岭驿道位于海丰县赤石、后门、梅陇三镇的交界处,地势险要,开凿于西汉初年,由山石砌成磴道,宽约1.7米,呈之字形盘绕于岭上5公里。原有五座关城遗址,是古代海陆丰及潮州诸县通往惠州和广州的必经之途。羊蹄岭驿道是广东省内历史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古道之一。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这处极其重要的文化遗址,至今竟然尚没有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当群众反映:2009年,有人沿羊蹄岭驿道开凿越岭公路,竟用推土机将古道石磴推掉。至当地群众起来制止时,才使古道免遭没顶之灾。但山下至二关约500米的一段古道已被严重破坏,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

       (二)甲秀楼古塔原貌受损事件。始建于清嘉庆十年(1850)的甲秀楼矗立于甲子港待渡山顶,高15米,呈六角形,造形独持,十分壮观。成为古今商轮和渔船进入甲子港的标志塔。所在的待渡山,是南宋景炎元年宋端宗、宋帝昺兄弟驻跸之地。有“登瀛石”、“进食亭”等文物遗迹。2007年,当地民间对甲秀楼重修,竟被改修得原貌尽失。古塔装上了现代材质的不绣钢门窗,并装修上经打磨抛光的石阶和水泥结构的 “六角亭”,不仅与古塔极不协调,又破坏了待渡山上的整体格局。严重违反了“保持原貌,修旧如旧”的基本原则。

       (三)埔上墩、祯祥、沙坑、东坑等粤东新石器文化遗址被毁事件。汕尾市区埔上墩等遗址是距今约五六千年前汕尾先民的生活、工作场所,于上世纪三十年代被意大利芬神甫发现。当时出土了人头化石、玉箭、圜底釜、圈足陶罐等丰富文物。捷胜沙坑是史前石器兵器制作工场,于上世纪四十年代被杨成志博士发现,当时出土了双凸面石斧、石纺轮、有肩石錛等大量的史前石、陶器文物。这些遗址,是汕尾市具有五千年以上历史文明的象征。改革开发后,这些史前重要文物遗址,由于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而受到有效的保护,陆续地在城市建设和取沙的行为中消失了,令人痛心疾首!

       此外,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汕尾市内遭到自然和人为破坏的重点文化遗址还有:海丰县衙门石牌坊、鲘门炮台遗址、羊蹄岭关墙、道山古塔等等。有些民间团体,违背科学规律对文物遗址处理不当,损害了文物遗址原有的历史价值与科学研究价值;更有一部分人对还未保护利用的文物遗址进行开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汕尾有识之士强烈呼吁:市政府文化部门必须对境内的文物遗址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调查,对所有的文物遗址进行核对、造册登记加以保护。文物一旦被毁很难复原,希望在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的大好形势下,认真做好各项保护文物遗址工作,主动争取省政府的资金扶助,尽职尽力地保护好汕尾历代先人们给我们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人做好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对历史和后人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二、目前亟需保护的汕尾市重点历史文化遗址
       当前,我市重要文化遗址保护面临机遇和挑战。快速发展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以及千百年来自然力的破坏,使许多本已异常脆弱的重要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受到致命的威胁。故此,设立汕尾市重要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资金,抢救全市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据笔者调查,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内受到较好保护的重点文物遗址有:海丰学宫、方饭亭、元山寺、定光寺、甲子天后宫、得道庵、凤山妈祖庙、华山寺、观音山水月宫、兰巷将军第、大安石寨、九厅十八井古民居等。上述遗址或因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或因属于旅游区宗教庙宇,或因属于祠堂等缘故,受到政府部门、宗教组织和氏族机构的保护和维修。因此,保护状况较好,目前不虞有被破坏和损毁的危险。有的文物遗址如玄武山元山寺、石脚桶商代居住遗址、坎下城等,当地政府已予立碑告示,列入国家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的文物遗址因地处偏僻且难于破坏而得以保存原貌,如坎白公园、黎明洞、擎天石、镇海石、万世太平等石刻文字。

       (二)文物遗址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汕尾市新石器时代以来文明史载体和典型代表,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当前,是向外展示悠久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标志。笔者认为,目前急需保护和维护的汕尾市重点文物遗址有:
        1、海防遗址。即碣石卫城、坎下城、羊蹄岭关城、长沙镇海城、浅澳炮台、新田参将府、圭湖古堡、南门吊涧等海防遗址,始建于明清时期,距今约600200年前,具有佐证汕尾市明清时期海防文化的重要历史价值。现仅有坎下城列入市级保护遗址。
        2、南宋重要遗迹。即待渡山、宋溪、宋师岭宋军墓葬、船澳、御宴潭、圣井、方饭亭、宋存庵等遗址,始建于南宋时期,距今约700480多年前,具有佐证南宋末代王朝在汕尾境内抗击元军的活动,以及记载文天祥忠烈事迹的重要历史意义。是一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育基地,目前仅五坡岭方饭亭列入遗址保护。
        3、古驿道遗址。即羊蹄岭驿道、湘子桥通平古道、吊贡横坑古道等。上述遗址始建于西汉至唐宋时期,距今约2000——1000多年前。是西汉至清朝闽粤交通文化的实物标志。西汉羊蹄岭驿道等遗址至今尚没有列入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由于缺乏保护意识,有些古道已受到严重的破坏。
        4、古建筑遗址。即大安环珠寨古县城遗址、城东上埔东岳庙、道山宝塔、赤山宝塔等。上述遗址始建于唐至明清时期,距今约1400300多年前,是海陆丰县城建设发展史的标志性文物。虽然已列入市级保护单位,但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处于倾颓的危险状态。
         5、名人故居。陈炯明将军府、马思聪故居、钟敬文故居、赖少其故居、泊承升将军府、兰巷将军府等;具有体现明清及近代海陆丰名人的文化价值。至今尚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6、古村寨。南山古寨、大安石寨、大楼古寨、林厝古寨、新城古寨、羊坑古寨、水唇墩子古寨等;具有体现元明清时期海陆丰民俗建筑的特色,至今尚没有列入遗址保护。
       7、新石器遗址。汕尾城区宝楼山、石脚桶、沙坑、东坑遗址;陆丰西山贝丘遗址、田尾山生活遗址;红海湾施公寮遗址等50多处。距今约5000——3000多年前,具有佐证汕尾市存在着五千年以上文明史的价值,亦是汕尾市蓝色海洋文明的象征,至今尚没有列入遗址保护。遗址所在的沙滩遭受多年的城乡建设及取沙等破坏,已是面目全非了。据报道,目前“汇通天下”集团正准备全面开发海丰鲘门百安半岛。当地曾经出土过青铜器兵器、青铜编钟的重要文物,也是一处越族先民活动的重要文化遗址,其保护值得关注。
        8、石桥场古盐场、青龙山古盐场、八万、银瓶山古锡矿遗址、红草寿春亭等。距今约2000——800多年前,具有体现汕尾市古代财政赋税事业的历史价值。至今尚没有列入遗址保护。

       上述古代重要文化遗址,体现了汕尾市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光辉灿烂的陶石文化、青铜文化、铁器文化的发展进程,体现了自西汉以来汕尾交通文化的发展进程,也体现了汕尾海防文化以及财税文化的历史进程;彰显了海丰县作为广东省首批十大文化名城之一的风采。

三、     
设立汕尾市财政保护专项资金及运作的构思

        财政专项资金是为实现某一事业发展和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文物遗址,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也是四百多万汕尾人民需要共同保护的财富。我们要保护汕尾市重要文物遗址,就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以此打造汕尾历史文化名城,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必须早日编制重要文化遗址保护规划纲要和保护总体规划,带动我市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整体水平的逐步提高,确保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地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保护文物遗址,是政府部门应该担当起的责任。对于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这是新形势下,政府有关部门责无旁贷的任务。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文化强市工作,支持文化改革新举措,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我认为:汕尾市财政有必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以确保市内重要文化遗址的安全。
         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应该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现新时期国家的政策导向。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和取消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按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设立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同时,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应该有具体的目的、用途、支持范围和起止时间。有了财政专项资金,才能体现和增强财政的扶持力度,支撑海陆丰文化生态;才能打造汕尾文化强市的品牌,实现市委提出的汕尾创建"现代滨海旅游产业区"的目标。

        汪洋书记指出,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必须坚持创新引领,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切实增强文化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汕尾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实施重要文化遗址保护工程,在有效保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同时,加强展示和宣传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财政专项资金的建立除了财政拨款外,还可吸纳民间热心人士和海外企业集团的捐资。其日常管理和实施,由主管副市长负责。并由财政、文化、纪检等政府主管监督部门组成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建立一套完善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事前调查、事后监督要到位,建立科学的追踪绩效评价体系。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及预算草案、可行性方案并提供可靠的技术经济咨询资料向上级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并具体提出用款计划,按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收集、汇总、定期报送资金使用管理信息。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的可行性资料,筛选平衡,审定项目和资金额度。做好资信审查,按用款计划和项目实施的进度监督拨款。定期检查用款单位有否按合同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按期组织资金回笼和效益反馈。对列入名录的遗产进行长期监管,定期审核,审核结果要进入遗产管理档案。并且对其保护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同时,严禁烧毁原始丛林,毁坏古道等文物遗址的行为。凡发现文化遗产因缺乏保护或过度开发遭到破坏者,进行警告,责其改正。

        目前,保护汕尾文化文物遗址有五种可参考的管理方式。即:1、红宫红场维护模式。政府全面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2、凤山祖庙维护模式。即由区政府派出人员全面管理,拨给一部分管理费用;主要经费由民间自筹解决。3、玄武山庙维护模式。即由镇政府派出人员管理,所需经费由寺庙自筹解决。4、莲花寺庙维护模式。由寺庙理事会管理,所需经费由寺庙自筹解决。5、文天祥公园管理模式。即由县政府文化部门全面管理,建立保护单位或遗址博物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专项保护资金解决。

        汕尾市重要文化遗址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保护管理体系,遗址的本体和环境的整体保护得到明显改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有关部门要努力探讨文化遗址保护展示的科学途径,建设文化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公园和遗址博物馆;发挥专项保护资金的综合效益,促进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方式与质量的改善,谋取区域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实现文化强市的战略步骤,丰富汕尾市民的精神文明生活,增强市财政旅游收入的后劲,打响汕尾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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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3:13:2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高手,文章论述到位。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2-12-28 10: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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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2:13:2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发表于 2012-12-28 13: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圭湖古堡”,是”奎湖古堡“吧
发表于 2012-12-28 16: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8 16: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8 16: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8 17: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含有高深的文化遗址希望政府能够重视下来把这些建设起来!
发表于 2012-12-28 18: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楼主是什么职业..资料太常仔.能写出这么多地址名称.太不容易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2: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铁嘴YUHG 发表于 2012-12-28 10:16

谢城区之恋、铁嘴、红海之湾诸位先生关注!此为叶良方先生参与省财政学会举办的《汕尾杯》“建设广东财政 给力幸福广东”征文大赛之论文,目的是呼吁、提醒汕尾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岌岌可危的海陆丰古文化遗址。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建设美好汕尾,文化汕尾,幸福汕尾。保护好汕尾先民留给我们后代子孙的文物遗产,打响汕尾旅游文化品牌。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2: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瑜 发表于 2012-12-28 18:49
不知楼主是什么职业..资料太常仔.能写出这么多地址名称.太不容易

谢楼上汕狼、山石逸庵、火龙果、罗瑜诸位先生一起顶贴!大家一起·努力,保护海陆丰先民们留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2: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瑜 发表于 2012-12-28 18:49
不知楼主是什么职业..资料太常仔.能写出这么多地址名称.太不容易

呵呵,承蒙谬赞!此篇文章,叶良方先生为了不超过五千字的征文限制,不得不删去了汕尾市内·很多历史文化遗址的地点名称和文物内容。
发表于 2012-12-28 22: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汕狼 发表于 2012-12-28 13:55
不是“圭湖古堡”,是”奎湖古堡“吧

请问!”奎湖古堡“具体在什么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3: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2-12-28 23:25 编辑
汕狼 发表于 2012-12-28 13:55
不是“圭湖古堡”,是”奎湖古堡“吧


清乾隆版《陆丰县志》载:“邑东一百二十里有石卓立,状若执圭,故曰圭山;一曰龟山,以湖中之石大小浮露水面,若龟然也。旧设巡检司直其下。今废。隔湖即惠来界。”故称为“圭湖”,或称“龟湖”。至清末,因与二十八宿“奎星”同一方位,又因圭、奎、龟,福佬话谐音,故改以“奎湖”称之。清陆丰知县著有《圭山存椟》,藉此称之。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2-12-28 23:32 编辑
阿东 发表于 2012-12-28 22:58
请问!”奎湖古堡“具体在什么地方?


奎湖古堡,在甲东,是陆丰较古老的村庄。清乾隆版《陆丰县志•疆域志》载:“圭山,在邑东一百二十里。有石卓立,状若执圭,故曰圭山。一曰龟山,以湖中之石大小浮露水面,若龟然也。旧设有巡司直其下。今废。隔湖即惠来界。”故称为“圭湖”,或称“龟湖”。明碣石卫在甲子城东附近圭湖建城堡炮台,以作为临海前线的耳目。至清末,因与二十八宿“奎星”同一方位,又因圭、奎、龟,福佬话谐音,故改以“奎湖”称之。
发表于 2012-12-28 23: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9 03:19:5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汕尾财政没有几个钱,楼主可不可写个文章研究一下怎么从其它渠道获得资金?有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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