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宜大规模合并地级市
自今年1月份的广东“两会”以来,网络上突然涌现出许多建议广东省大规模合并地级市的网文,它们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大有风雨欲来之势。细观这些网文,大意是指广东省目前地级市数量太多了,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它们打着节约行政成本的旗号,建议广东省对地级市进行大规模的合并。至于合并的方向,则基本上是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广东省进行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废除地区(专区)改设地级市之前的状态。如果按照这一合并思路,基本上宣告广东省这二十多年在地方行政区划上白折腾了,一下子又恢复了原状。
上述网文,简单地将过去这二三十年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县市发展不及如人意,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地区,归罪于地级市分得太细,谓之由此未能形成合力所致。事实真的是如此吗?这二三十年以来,广东省这种细分地级市的作法,真的只有坏处而没有好处,一点也没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吗?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极其片面,不是客观事实。事实上,广东省过去二三十年细分地级市,在一定程度上是促进了非珠三角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将这个历史功绩完全抹杀掉。不然的话,如果地级市太庞大,统得太死,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各县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未必就能有今日的样子。
广东非珠三角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不能将其简单地归罪于细分地级市,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国家和广东省一直都是优先发展珠三角地区,包括基础设施、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最好最多的资源都是集中于珠三角地区,这是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这二三十年社会经济发展乏力的一个主因。
简单地“合并”地级市,真的有利于广东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吗?这样简单的加加减减,真的就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吗?笔者认为,这样简单的叠除,并不见得就是好事,相反,可能还会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
目前,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设置,绝大多数地级市成立已经有二十年以上的时间(云浮除外),经过这二三十年的发展,无论是行政区划,还是人员配置,以及地级市内的人流、物流、财流,都日益趋于稳固。现在,刚刚才稳定下来,就又去进行大规模的伤筋动骨,大开倒车,将其恢复成80年代末的地区(专区)旧貌,明显是一种瞎折腾,恐怕会造成新一轮的浪费。
如果简单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级市合并,就能因此节约行政成本的话,那不如把广东省21个地级市合并成一个或两个得了,甚至干脆珠三角一个,粤东粤西粤北各一个,总共4个,这样岂不是更能节约行政成本?
显然,帐不是这么算的,没那么简单。不管怎么合并,恐怕官员还是那些官员,公务员也还是那些公务员,政府并不会因此就裁员。这点,可以看看深圳市前几年搞的所谓“大部制”,表面上进行了大合并,下属的部门少了,但官还是那些官,公务员也还是那些公务员,行政支出丝毫不见减少。
此外,恐怕还会由此带来一个问题: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办事成本会增加。举例来说,如果把河源与惠州合并,那地级市政府要设在哪里?如果设在惠城的话,那现在河源市所辖县市的民众如果要跑过去办理证件什么的,未免太远了吧?他们是不是会由此增加办事成本?
况且,这二十多年以来,广东各地级市基本上都建设了从下辖各县市到地级市市区的公路,使地级市市区对下辖各县市呈辐射状。如果现在进行大规模合并地级市的话,那这种路网又要重新建设了,这是不是又是一种新的浪费呢?
如果只是简单地玩算术游戏,将这21个地级市进行加加减减,由此合并出所谓的“经济大市”,表面上似乎好看,可是实质上毫无意义。其下属的各县市,并不能由此得到任何好处,社会经济也不见得可以因此而得到大的发展。退一步来说,恐怕原本边缘化的县市,现在会更加边缘化;原本被吸血、压榨的县市,现在会继续被吸血、压榨,景况也不见得会由此而得到多大的改观(如果不是更差的话)。试问,这样简单的“合并”,又有什么实质意义?
不过,笔者并不是说广东目前的地方行政区划就一定要一成不变,完全不能调整。笔者认为,综合民意、历史和现状、文化、社会经济、地理等各方面的因素,权衡利弊之后,对广东省部分区域的少数地级市进行局部微调,是可以的,但不宜进行大规模的合并,更不宜一下子又恢复成上世纪80年代末的区划架构。
总之,笔者反对广东省大规模地撤并地级市,因为这样做明显弊大于利。如果真要减少行政成本,调动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各县市灵动性的话,那与其合并地级市,还不如一步到位,直接撤掉地级市这一行政层级,实施“省辖县”得了。(QQ:33079930) 幽壹 2013年2月25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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