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空中的鸟 于 2013-3-18 15:48 编辑
你说的话不是在自相矛盾?从贵兄所文,贵兄应是一名政府公务员,或是从政官员,可从我们民众的观点出发,其实很简单,要吗改名时说明费用谁付?要吗不改!假如这次改名费用要由民众具付,我们坚决反对!你们公务员付出的费用最多就是证照等费,可我们民众特别是做点小生意谋生糊口的小企业或一般的纳税户店面,至少要换一到六个印章不等,而刻一个章至少一百甚至二百,这点你们有没想过?一个真正为民,且具责任心的人民政府,我想这改名费用一定会负责到底,何必要用暗示或用弄巧成拙去重蹈复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