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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 无故删贴,到底还是不是一个言论自由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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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09: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发一贴《一网友与省青协的对话!》,发贴不成功,后来又重新发了一次《一摄友与省青协的对话!》,今天来看,竟然被删除了!这到什么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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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9: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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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汕青协 于 2013-3-27 10:04 编辑

未命名.jpg


图片为省30周年活动的布场费收据。大家可以看看 !

汕尾青年摄影家协会并无不合理的收费,该收据是按每个摊位平分下来的。由汕头市那边负责安装布场。
我们只负责对2千元费用的分摊。那么分摊到入选的作品上是合理的。不存在乱收费现象。入选的多,那么分摊就多。

展示的位置有 横9 竖4 9*4=36副 的边幅。
协会按分摊 ,每张入选的作品收取60元的费用。 即:60*36=2160元
2160元-2000元=节余160元  

节余的钱,用于来回从汕尾包车到广州的费用以及吃饭费用等。这是AA制度的。





司马超之心,路人皆知!协会刚刚成立固然 有许多不足的地方。
居然你熟知活动过程收费流程,你也参加活动。那么也表示你之前是同意,知悉收费的。
现在你却秋后算账。我们真的搞不懂你是为了协会的发展?!还是为了你自己的60块!?







发表于 2013-3-26 1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发表于 2013-3-26 11: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太天真了,这个社会有言论自由可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1: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那是!最近是天真了不少!真是很傻很天真!
发表于 2013-3-26 11: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傻好天真,“言论自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哈哈…如果你真发帖关于某领导的事,接下来的事,你懂的!
发表于 2013-3-26 11:41:4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对话内容的话,就是楼主围绕费用问题,青省青摄协说由地方青摄协决定协调,他们不插手,那么收费就不算违规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3-26 11:45:2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Nick_Zhong 发表于 2013-3-26 11:36
好傻好天真,“言论自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哈哈…如果你真发帖关于某领导的事,接下来的事,你懂的!

有事可以一五一十说出来,这样暴光与别人的聊天记录,是不厚道的,个人认为不应该,符合删除条件。
发表于 2013-3-26 11: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制作东西肯定要收费的啦,哪有免费 的午餐。
发表于 2013-3-26 11: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不厚道爆聊天记录出来。
发表于 2013-3-26 11: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國本來就沒言論自由可講,有,那也只是個笑話!
我就從來不敢加入這些那些什麽”家“協會,裏面多數都很複雜。
发表于 2013-3-26 12: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7: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只是看不过一大帮朋友被骗而已!其实也没什么的呀!曝光一下没关系吧!又没提到哪个领导!只是无意看到这记录才发上来的,没什么的,新注册会员,用来吸引大家注意的手段而已
发表于 2013-3-27 20: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市民网工作人员删除本贴,此贴中QQ聊天内容是在本人与省青协秘书处的QQ聊天记录,是在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录取QQ聊天信息后剪辑后放上来的!发贴之人严重侵犯本人私隐,请工作人员屏蔽该人信息!

另外,本人的确对市青摄协收取60元制作费用的作法存在疑问和看法,才有上面QQ的聊天记录,因为在通知提交作品时并未告知作者作品在采用后要收取制作费用,否则,作者有权选择不交作品,第二,好很多作品是在作者未知情的情况下参展的,这样的作法侵犯作者权利,第三,作品选送是由市青协选送,却告知我们是省青协选送,这存在欺骗成份。因此,早在与省青协了解情况后,跟市青协工作人员说清楚,本人拒绝交任何费用。

还有,请楼主发贴澄清事实,并向本人和青协摄友道歉!否则后果自负!
发表于 2013-3-28 09: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行摄天下 于 2013-3-28 09:30 编辑
汕青协 发表于 2013-3-27 09:59
图片为省30周年活动的布场费收据。大家可以看看 !

汕尾青年摄影家协会并无不合理的收费,该收据是 ...

“钱”的事,的确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多与少无关吧,如果会员有疑问,能清楚就尽量清楚吧,公平公开公正吗!
网友公开的只是向省青协求证的聊天记录。无故删贴,就有点欠妥了,会员估计都会认为是此地无银了。
什么“司马超之心,路人皆知!”什么“为了协会的发展?”这类的话还是少说点吧,身正是怕不了影斜的。放心吧!
上次有个摄友跟我说,说什么刚加入省青协的汕尾会员需要重新交一份档案到市青协审批方能生效。还说省青协网站有提到。后来也是有人通过向省青协秘书处求证,证实是文昌兄假传圣旨。为了协会的发展他们也只有只字不提了。
兄弟们,多好的协会,用心搞点创作是正道!!别老想做些与摄影无关的事!
发表于 2013-3-28 10: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汕青协 发表于 2013-3-27 09:59
图片为省30周年活动的布场费收据。大家可以看看 !

汕尾青年摄影家协会并无不合理的收费,该收据是 ...

那没经过本人同意就私自把图片拿去上展,这又要怎么解释?
发表于 2013-3-28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的图片是不是你提供的吗?那当时在展出时你有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发表于 2013-3-28 18: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不是本人提供,是在外地上网时被人录取的聊天记录!否则不会要求工作人员删除巾和要求楼主道歉!
还有,当时展出时是在广州,我总不能不顾形像当场和会长提出异议吧?
我是回来后第一时间就提出了,且对协会的一些做法不认可,所以同时提出了退出协会了!并向协会其中一位秘书提出,海丰一些摄友对没经过他们同意就出展他们作品的事很有意见,还要他们上交60元制作费用,她们的意见更大,建议协会去联系作者本人解释一下,但该秘书给我的答复是:”我们要顾全大局,你叫他们有意见就不要进入,或退出行了!“
60元钱并不多,只是原则上的问题,如果事先提出,大家可以选择交或少交作品,我想大家对这个都会明白,否则,我会觉得被人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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