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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阅览了网友“海陆丰怪谈”发表的《致汕尾市民网》一文,此文楼主的出发点是替网民们说实话、争取言论自由权。。这是好的!但言辞稍微激烈了一点,本人就此问题再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不是说网站上的帖子都不能删除。有些违反法律规范违背道德伦理的帖子应当立马删除!!!对网络言论的规范主要是针对发表言论者。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某些道德底线,这是正确的。网站发帖者,不管是实名还是虚名,都应该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以不违背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为前提。我觉得言论自由,是我们国家法律框架内的自由。网站管理人员删贴,也必须对删贴行为担负责任。删贴的权力,必须是保障正当言论自由的权利不被侵犯为前提。否则,删除合法合规的网络帖子就是剥夺言论的自由!假如说得到政府的行政指令要求网站就删除网民揭短曝光的网络帖子,这也是不规范的!!对于一些诸如宣扬暴力、淫秽、虚假信息等的非法信息也有主动删帖的权力,这是网站自我管理的一种体现。我觉得当发言人发现被侵权信息时,可以向网站管理员提出删帖的“通知”,网站管理员应该及时采取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维护发言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网站管理人员并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我觉得是对广大敢于发言的网友的一种不尊重的行为!!!作为网民的我们也有必要对网站的删贴行为进行监督和协助管理,以保障汕尾市民网站的健康成长,越来越完善,越权威,越受市民拥护爱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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