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汕尾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已有一些时日了,此举的目的是减少城市噪音,让城市更安静。这个出发点当然是好的,当前城市噪音已经成为公害,应当设法减少。问题在于当一个措施特别作为一条法规出台之前应该权衡利弊,必须符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 我们知道许多国家早有禁止鸣喇叭的规定,但人家的情况是马路上人少车多,而且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很强。有机会出过国到过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人都会发现,他们的汽车很少在马路上乱变道,行人也不乱窜马路,更没有象我们这里有那么多的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在马路上行驶。在他们那里禁止鸣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我们这里恰恰相反,马路上人群川流不息,各种大小车辆并驾齐驱,而且互不相让,乱变道、乱穿马路的现象随时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究竟是减少噪音重要还是确保人的安全更重要?这是显而易见的。相信那些偶尔按喇叭的司机都是为了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除了那些极个别故意长按喇叭或者用高音汽喇叭的人。现在我们用禁止鸣号减少噪音来换取行车安全到底是否妥当是值得商榷的。 举一个例子,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有一天我早上上班,从小区道路支路慢使右转出主路。(这里说明一下,我在小区里是不鸣喇叭的,全靠慢行及让行)当我慢慢右转时,我已看到路口左边十多米处有一女孩子骑辆两轮电动车使来。由于距离足够,我继续右转上小区主路。这时,后面传来一声响!我想完了,一看后视镜,后面的人与车都躺在地上了。我下车扶起那女孩子和电动车,她的膝部皮肤擦破了,我的左后车门两个大凹坑。我问她是不是走神了,她说是。我这时看到她塞着耳机,原来她刚才正沉醉在歌声中!我想如果刚才鸣两下喇叭,就没事了。 说回正题,我认为要真正做到禁止鸣号首先要整顿马路的行车秩序和行走规范,让行车的大环境有根本的改善,那时再全面禁止鸣号才是时候。再退一步说当前应当禁止的是用汽喇叭和长按喇叭,对一般正常的鸣号则应当容许。再退一步说,即使现在就严格禁止鸣号,交通警察也没有能力做到严格执法。而现在禁止鸣号已经是一个法规,那就应该有严肃性。如果有了法规又无法严格执行,这样的法规就缺乏可行性、严肃性。 再说一点题外话,我们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一定要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照搬别人的做法往往花了大量的金钱不说,结果并没有收到好效果。举一个例子:大概在前年,上海有些马路的班马线边上树起了一个竿子,上面装了一个按钮,行人一按,红灯就可以很快转成绿灯了。我想,有关部门大概也是想为行人做件好事吧?但没有过多久,这些设施都不灵了,成了一个摆设。这个东西澳洲的墨尔本早有了。在人家那里这个装置很管用,只要过马路的人一按,红灯就变成了绿灯,汽车都自动地停下来,让行人先行。的确为行人过马路减少了等候的时间。那么为什么在国内的城市就行不通呢?其实,墨尔本是个汽车多而行人很少的城市。而且汽车里大多只坐一个人,很少有几个人合坐一辆车的,说明那里汽车非常普及。所以行人就很少,因此,人家就管用。而我们的马路上人满为患。过马路的人一刻也不会停止。假如一按就变,那么汽车就永远也走不了。更何况,许多人好奇,不过马路也不停地按,用不了多长时间按钮就坏了。现在就成了大街上一个多余的摆设了。前段时间从报纸上看见一张照片,这个坏了的按钮成了烟灰缸了。象诸如此类的好事没有办好的事情还真不少。问题都出在不切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