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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毛哥

[论汕尾] 如此政協委員,汕尾不幸,百姓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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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6:35: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举 发表于 2013-10-19 15:51
看门犬吟风自残,空荡、天犬,左右将军吧,QQ群全部肃清了吗?

海举除了中伤还有新鲜的没有?这也算是诽谤吧?
发表于 2013-10-19 16:44:3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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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3-10-19 16:25
好几天不敢来市民网露脸了,这种文革式的场面让人生畏啊。
不敢发表 ...

网络黑势力的帽子先给挂上,谁意见不同给谁戴上,此等行径的潜台词:顺我者白,逆我者黑。
海举可是红卫兵出身?戴高帽批斗功力炉火纯青,在下佩服之至。
发表于 2013-10-19 1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政邪的领导们:这样素质的人也能进啊,还不如阿猪阿狗农民工进!汕尾海事局的领导们:你们这样也行?汕尾的领导们:这样的人都能当官,怪不得汕尾的经济如此烂!
发表于 2013-10-19 16:59:1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10-19 17:04 编辑
海举 发表于 2013-10-19 15:51
看门犬吟风自残,空荡、天犬,左右将军吧,QQ群全部肃清了吗?


海举是不是和陈委员有过节呀?挖那么大个坑让陈委员跳,让陈去告怪谈,够狠的。
且不说谁主张谁举证法定原则,即使法院采纳受理案件,审理中对方仍可反诉人身攻击造成精神损害等种种可能,即使最终赢得官司,政协委员破口大骂群众再诉上法庭,这让市政协和陈委员面子往哪里挂?
海举和陈的过节不是一般的大。一字记之曰:狠。
发表于 2013-10-19 17: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打倒网络流氓 于 2013-10-19 17:09 编辑
呀呀 发表于 2013-10-19 12:15
楼主你也不是在添乱吗?还好意思说别人,不管陈粤海这次有没事,怪谈今后的人生路绝对不好走!

你这是在代表陈告诉怪谈以后等着瞧哦。你真是一条好忠心的狗,不过你这不是在给你主人帮忙。你这是把你的主人往火里推啊,
你们最好求神拜佛。保佑海陆丰怪谈平安无事,
发表于 2013-10-19 17: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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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7: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谁发出来,这样很不应该,毕竟片面!毕竟事情的过程不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17: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 发表于 2013-10-19 17:13
这个贴谁发出来,这样很不应该,毕竟片面!毕竟事情的过程不了解!

請海陸先生指正
发表于 2013-10-19 17:16:0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举 发表于 2013-10-19 17:08
要论跳坑,‘网络黑恶势力’之伪公益爱心队员那才是汕尾最勇敢最主动的。

海举的绝招:先入为主扣帽子。功力炉火纯青,在下领教过后惊叹,此招气势凌人,所向披靡,即使乔峰再世降龙十八掌也无法匹敌,堪称武林一绝。在下甘拜下风。
发表于 2013-10-19 17:24:0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呀呀 发表于 2013-10-19 12:15
楼主你也不是在添乱吗?还好意思说别人,不管陈粤海这次有没事,怪谈今后的人生路绝对不好走!

呀呀网友?难道你和海举一样和陈有深仇大恨,也挖那么深的坑给陈委员?你这话潜台词的意思是:陈会对怪谈打击报复?
发表于 2013-10-19 17: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举 发表于 2013-10-19 17:08
要论跳坑,‘网络黑恶势力’之伪公益爱心队员那才是汕尾最勇敢最主动的。

小样的,你总是在网上叫嚣,既然你那么有把握定位网络黑恶势力’之伪公益爱心。那么请你拿出证据来啊,
发表于 2013-10-19 17:33: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呀呀 发表于 2013-10-19 12:11
坏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好人,有目的、有组织的玩陈也不算是什么东西,支持海举的看法

这话倒像是说你们自己,一直在给陈挖坑。
发表于 2013-10-19 17: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10-19 17:33
这话倒像是说你们自己,一直在给陈挖坑。

他们自以为是  认为是在帮陈  其实是把陈往火里推
发表于 2013-10-19 17: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瓦拉瓦拉 于 2013-10-19 17:44 编辑

之前觉得陈委员不错,毕竟算是汕尾历史上第一个开微薄,积极投身网络的体制内人士,不过后面发生的事情真的让我不敢恭维。不过没听过陈委员的声音,这段录音真假,有待辨别。
发表于 2013-10-19 17: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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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8: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怒其不争!
发表于 2013-10-19 18: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19 18: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19 13:53
请不要绑架全体网民,任何人无权也不能随便代表全体网民。桥归桥,路归路,陈封怪谈的IP党政信息网已明确 ...

  你认为绑架了全体网民吗?需要我在市民网发动个全网民公投,见证一下民意吗?
  “没以政协委员身份干违法或不妥的事”?录音你听不到吗,先是亮明市政协委员的身份,最后再恶语辱人父母,这个不违法吗?这个妥吗?
  既然他本人见到这个帖子,不出来回应一下,我希望市政协主席能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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